7月9日至10日,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文才围绕药品、中医康复医疗设备、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等工作,赴商丘市开展调研。田文才赴商丘市调研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在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田文才实地考察了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生产车间,详细询问了天麻素注射液、盐酸伊曲康唑原料药、盐酸伊曲康唑胶囊等公司特色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鼓励哈森(商丘)药业坚定发展信心,依托国药集团科技创新、产品研发、销售运营优势,积极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为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国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田文才实地考察了企业中医康复设备产品展示中心,详细了解了智能冲击波治疗仪、智能康复机器人、智能电动牵引床等创新型高端康复医疗器械研发注册、生产运行、市场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田文才充分肯定了国健医疗在中医康复设备领域科技创新、自主研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鼓励企业在认真履行好严控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新产品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在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上,打造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在双鹤药业(商丘)有限责任公司,详细了解了普瑞巴林、酚磺乙胺等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运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鼓励双鹤药业依托华润双鹤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国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积极承接转化技术成果,最大限度释放产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实地调研调研期间,田文才还专门看望了省药监局第四监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实地查看办公、住宿情况,与每位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田文才对第四监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克服辖区监管对象分布区域广、高风险药械品种多、监管任务繁重的困难,付出艰辛努力,历经种种磨炼,经受各种考验,使各项工作卓有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勉励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监管实践,高效运用智慧监管“千里眼工程”,积极与企业物联网数控系统衔接,整合企业现场、生产、能源和安全智能化管理功能,全面提升信息化监管的精准度;要树立“满足服务是最好服务”的理念,正确衡量好“监管与发展、规范与服务、秩序与活力”三个辩证关系,既要守好监管阵地、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又要换位思考,把更大精力放到服务企业发展上,借助“五项工作机制”,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和质效,认真思考谋划,积极建言献策。田文才强调,分局的同志身处药品监管一线,集许可、监管、执法三权于一体,代表省药监局形象,要始终绷紧廉洁纪律弦不放松,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筑牢廉政风险底线,确保每一名同志都能干好事、不出事。省药监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商丘市政府、市场监管局和柘城县政府、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7月10日至11日,国家药监局督导调研组一行5人到内蒙古自治区督导调研药品抽检工作。督导调研组听取了全区药品抽检工作情况汇报,并到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与药品抽检全过程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家药品抽检管理、统筹国家和地方药品抽检工作以及中药材质量监测、网售药品抽检等工作征求意见建议。督导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多层次多方面了解了自治区药品抽检工作组织、抽样、检验、探索性研究、风险信息报送、核查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自治区近年来药品抽检工作取得的成绩,并结合督导调研实际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强调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原则,充分发挥药品监督抽检技术支撑和监管前哨作用,更好服务自治区药品监管工作大局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药品抽检是药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自治区药监局历来高度重视药品抽检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技术优势,深入挖掘药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在国家药品抽检工作检验单位考核中,排名连续三年大幅提升,从2020年第47名跃升至2023年第19名。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就督导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抽检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药品抽检工作水平,为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和省药监局年度工作安排,7月11日,省药监局召开2024年第二季度医疗器械风险会商会议。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长征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聚焦人民群众使用普遍、贴近日常生活的贴敷类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会商。相关企业针对监督抽检发现问题汇报原因分析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有关市级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监管分局汇报采取的监管措施。省药监局有关处室、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药品评价中心分别针对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并研提防控措施。会议指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防大于治,要将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作为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生产企业要认真、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全面整改措施,严把采购关、生产关、检验关等关键环节,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履行好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会议强调,风险会商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将监督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监督抽检出现多批次多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以及存在投诉举报、负面舆情等情况的企业纳入风险会商范围,严防严管严控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守牢安全底线。会议要求,要务必抓好风险隐患处置。压实各级监管部门责任,对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把问题隐患调查清楚、处置到位、形成闭环。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类、不留死角”,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落实《京津冀药品审评核查区域联动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三地药品检查审评技术交流,深化区域协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检查审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标准统一、结果互认,7月5日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南片区)牵头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京津冀晋药品检查机构交流暨制药工艺用水检查指南课题研讨会”。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常生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副主任臧克承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山西省药品检查中心、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药监管处、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北片区)、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南片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单位分别介绍了机构编制、承担职责、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和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回顾总结了2023年京津冀药品检查审评机构合作工作成效,共同探讨落实《京津冀药品审评核查区域联动合作框架协议》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沟通交流四地药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商讨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京津冀晋相对统一规范的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研讨交流四地在检查员信息化管理、检查员考核评价及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经验做法,共同商讨检查信息共享和检查工作协调联动方面的具体措施,扩大检查合作、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空间。本次会议是在京津冀检查审评合作协议框架下,首次邀请山西省药品检查中心参加会议交流,初步确立四地药品检查审评机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审评核查机制、检查员审评员互派模式,成效显著,成果突出。常生茂副局长充分肯定了京津冀三地药品检查机构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并对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加强药品检查审评区域合作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共同推动区域内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二要以落实《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交流合作机制,巩固检查员审评员互派模式,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同发布检查审评标准。三要进一步深化药品检查审评区域合作空间,扩大业务和党建交流合作,通过联查联训、联学共建、联防共治等形式,共同提升检查员审评员能力素质,共同防范检查审评廉政风险。臧克承副主任对京津冀晋检查审评机构的交流合作表示赞赏,对受邀参加这次会议表示感谢,对座谈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四地药品检查区域协作是打破行政边界和区域壁垒,推进检查资源互补共享、共同提升检查工作质效的重要推手,希望四地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区域联动,为构建全国统一的药品检查质量体系贡献区域力量,逐步推动形成全国检查工作“一盘棋”。座谈会期间,同步开展了“制药工艺用水检查指南”课题研讨会。该课题为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南片区)承担的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课题研究项目,在前期完成文献检索、问卷调研、专家研讨基础上形成《制药工艺用水检查指南》初稿。国家局核查中心,北京、天津、山西三地检查机构专家,总队课题组成员及部分行业内专家参加了研论会。本次会议就指南整体框架、主要内容、部分细节及修改建议进行讨论,明确了修改思路,为下一步指南的制定提供了方向。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3〕8 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省级药品智慧监管的指导意见》(国药监综〔2023〕28 号)、《江西省药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药监综〔2023〕43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建设咨询及项目论证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我局拟组建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推荐范围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企业等从事政务信息化工作的专业人员。二、推荐时间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三、专业领域(一)规划研究领域。主要包括信息化规划设计、标准规范等;(二)业务应用领域。主要包括药品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三)技术架构领域。主要包括网络架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业务中台、应用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安全、商用密码、测试评估、GPS/GIS及BIM/CIM等领域;(四)其他领域。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工程造价、项目管理、财务审计、绩效评价及人力资源等领域。四、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勇于担当作为;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3.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信息化咨询、论证评审、课题研究以及技术指导等工作。(二)专业条件1.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原则上从事相关信息化领域工作满10年;2.深刻了解数字政府改革发展态势,熟悉政务信息化领域前沿技术,精通信息化建设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在数字政府建设研究、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及建设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软件开发、信息化系统集成、数据资源治理、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投资评估等领域有专长;4.熟悉信息化专业咨询或评审活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过市级及以上重大信息化项目或研究课题。(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专家: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五、专家工作职责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工作需要,入库专家在我局相关处室、单位的组织或委托下,主要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工作职责:1.在一体化平台建设的可研方案、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开发、成果验收等不同阶段提出专家意见,参与研究技术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2.对一体化平台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采购需求,对潜在风险进行预判,对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的制定及合法合规性等提出专家意见,指导开展招标工作。3.参与一体化平台项目其他专家工作。专家以个人身份受邀参加有关活动;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可自愿退出专家库。六、推荐程序1.申请人填写《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专家推荐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和主要工作成绩、研究成果和获奖情况佐证材料等。2.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汇总后报送至江西省药监局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电子件发送至邮箱(jxyjythzb@mpa.jiangxi.gov.cn)。联系人:宋东杰电话:15170201161附件: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专家推荐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2日附件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专家推荐表姓名性别籍贯二寸免冠照片政治面貌出生年月行政职务参加工作时间职称职称取得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主持项目(课题)经历主持的市级及以上重大信息化项目或研究课题经历(应按时间顺序罗列具体项目(课题)名称、项目金额(课题经费)、项目(课题)内容、项目(课题)级别、项目(课题)开始/完成时间)。主要业绩、成果和获奖情况本人承诺本人郑重承诺:1、自愿成为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专家库的专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评审的相关规定;2、对本表中所填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经本人核对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行为,且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及权益。如承诺不实或违反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名:年 月 日单位意见单位名称(盖章)年 月 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为全面总结和分析2023年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省药监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2023年度)》。现印发,供工作中参考。附件: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陈俊杰: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近日,省药监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2023年度)》,为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2023年度)》主要内容和2023年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情况,今天我们在安徽省政务大厦举办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接受媒体记者的提问。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家碧,许可注册处副处长熊永恒、药品生产监管处四级调研员宫文武、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杨涛、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副处长曹光华、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郭锐。我是省局办公室主任陈俊杰,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根据会议安排,首先有请丁家碧副局长发布《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2023年度)》。丁家碧: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为进一步增进社会对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的了解,形成良好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更好推动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近期,我局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以下简称白皮书)。下面,我就白皮书编制情况、内容纲要以及2023年我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情况等向大家作个介绍。一、基本情况2024年3月我局正式启动白皮书编写工作,为客观详实呈现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我们在以往编写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结构、完善内容,先后2次大范围征求意见,10余次修改完善,历时3个月,完成了此次白皮书编制工作。二、内容纲要白皮书全文21892字,共分六个章节,分别为基本概况、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状况、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情况、监管机制与能力建设情况、应急管理与社会共治情况、药品监管与服务发展主要成效。其中,基本概况主要介绍2023年度我省医药经济发展情况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要素组成情况;药品医药器械质量安全概况,主要通过国家抽检、省级抽检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应用等情况,客观反映我省药品医疗器械总体质量安全情况;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情况,主要介绍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注册、生产、经营流通、案件查处等各环节、各领域、全周期的监管情况;监管机制与能力建设情况,主要介绍各级药安委作用发挥、推进药品监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药品安全考核、监管标准和制度建设、监管队伍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监管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以及药品安全投入等情况;应急管理与社会共治情况,内容涵盖应急管理、安全普法、科普宣传、投诉举报、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以及政务公开等情况;药品监管与服务发展工作成效,主要介绍过去的一年,全省药品监管系统重点、亮点工作及相关成效。三、2023年我省药品监管和服务医药产业发展情况2023年安徽省药品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力保障全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积极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借此机会向各位通报下,我省药品安全工作已连续3次在国家药品安全考核中被评定为“A”级等次,省药监局已连续5年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一)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3年全省各级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80家次、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3.5万家次,完成药品医疗器械1142批次国家抽检和10566批次省级抽检任务,省抽药品合格率99.73%、医疗器械合格率93.65%。全年省内未发生较大以上药品安全事件。一是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省委、省政府对深化拓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高度重视,建立全省各级行动领导机制,省药监局以党组会、推进会、交流会等形式多次研究推进;建立运行任务清单管理、地域分工联系的行动推进机制,制发了89项具体措施的行动任务清单,定期督办、闭环推进;建立联系指导制度,对全省各市及国家药监局联系点等开展全覆盖现场联系指导,确保行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二是全面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管控。推深做实风险发现、研判、处置闭环管理。推进医疗器械风险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在全国率先印发《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则》,完成对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首次分级,动态新增及调整注册人监管级别,完成对三、四级注册人的全覆盖检查。加强监督抽检,药品国抽完成批次数连续4年位列全国第一。三是着力强化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监管。有序完成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防疫药械、集采中选药械等重点品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无菌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中药饮片生产、药品经营和使用等专项行动,强化药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管。按照“平台监测、一网通办、省局督办、市县联动”,全面加强药械网络销售监管。四是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推进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案件查办调度、会商指导和内外衔接三项工作机制,增强打击药品犯罪合力。全年共查办药品医疗器械案件5832件,移送司法机关149件,案件货值金额约2.69亿元。五是有效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从健全共治责任体系、完善基层工作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10个方面制定25条具体举措,构建了具有安徽特色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在乡镇(街道)设置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村(社区)设置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全省16个市、72个县(市、区)、867个乡镇共配备“四员”20587名,县级覆盖率达68.6%。加快建设省级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省药安办名义举办2023“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药品安全的批示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二)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监管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一是监管制度标准持续完善。省级制修订药械监管领域行政指导规则等制度29项。发布实施《安徽省中药材标准》《安徽省中药材标准起草说明》,收载皖产中药材特色品种124个。稳步推进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审核发布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94个,累计发布省级标准333个。对全省26个中药材趁鲜切制品种加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开展研究,系统推进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质量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年审、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及其整改活动,顺利通过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现场审核。二是监管队伍建设富有成效。深入实施“药监英才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遴选、选调等方式,引进药品监管和技术人才31人。针对药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特点和基层一线监管执法能力培养需求,培训药品医疗器械零售和使用质量监管骨干200余名。加强药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聚力提升药学服务水平,73人获得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55人通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举办药品审评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培训班、全省药品流通检查员实践培训班、医疗器械生产检查组长及骨干检查员培训班等9期培训班。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专、兼职检查员845名。三是监管技术支撑持续加强。安徽首个药品进口口岸—合肥空港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获批。省级完成17项生物制品以及44项新版GB9706系列标准检验资质扩项,具备流感裂解疫苗检验资质,国家药监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快推进市县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达标提升行动,马鞍山、芜湖、合肥、铜陵4个市检验机构达到国家药监局能力建设C级标准。聚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完成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编制监管数据共享规范,整合移动执法APP,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系统获评国家药监局“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立项实施28个监管科学研究及系统内科技创新项目。(三)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积极赋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促进药械创新研发上市。出台实施优化审批服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办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6.4%,实现药械注册检验周期在长三角同类机构中最短。将我省140个药品研发项目纳入重点帮扶清单,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成功助推多款创新产品上市。实施药械注册收费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费用443.1万元,惠及企业199家。2023年,全省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规82个,新增新药申报19项,分别获批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3个、235个,2个项目进入国家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二是用心用情为企纾困解难。建立《民声呼应》事项“六快”办理机制,高效办理《民声呼应》转办事项,确保群众“呼”得顺畅、药监“应”得迅速。省药监局领导班子带头调研走访企业165家次。做实擦亮“局长服务日”活动品牌,举办活动4场,服务企业35家,现场答复解决企业诉求事项62个。持续开展“百名专家助药企”“百人访千企、纾困解难题”等活动,省市共派出专家1895人次,解决企业技术诉求1429项。采取省市共建方式,在合肥、亳州新设立3个医药创新柔性服务站。成立服务专班,赴全省重点医药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点对点”帮扶指导。三是示范引领中药传承创新。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成第五届基地遴选,累计推动建成基地95个,种植面积达111万亩。加快建设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稳妥推进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作为示范建设省份积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实施,着力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在全国率先探索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中药饮片追溯管理项目被列为全国药品智慧监管示范项目。靠前服务中药研发创新,促进医疗机构制剂向新药转化,对28个在研中药品种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推动6个中药品种纳入长三角药品创新研发重点项目名单。实体运行省药监局药品核查亳州分中心,全力支持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四是多措并举推动“双招双引”。强化平台思维,牵头举办省第三届中药监管科学论坛、第三届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大会,协助国家药监局举办“2023药品数智发展大会”,有效搭建药械领域“政产学研用金”融合交流平台。牵头推进全省医疗器械产业“双招双引”,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医疗器械创新政策进园区系列活动,促成多家医疗器械头部企业来皖考察投资。过去的一年,我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的局面,离不开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借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下一步,全省药监系统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重要要求,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风险随时都在、成绩每天清零”的危机感,扛起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政治责任,持续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积极赋能医药产业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更大药监力量!具体监管举措等,待会相关处室还会作具体回应,我们也将及时在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白皮书全文,大家可登录网站查阅。再次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我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陈俊杰:谢谢丁家碧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各位媒体记者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请记者们在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略)各位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的提问到此为止,感谢各位对安徽药品监管的关心关注,如果媒体朋友们还有感兴趣的话题,欢迎与省药监局办公室联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施教机构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和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从)业药师可选择其中任一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二、时间安排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5年2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本年度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和学习考试时间在规定日期结束后将不再后延。三、内容及学时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全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四、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y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平台”→“执业药师培训”→“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择施教机构,进入继续教育系统页面进行注册报名学习。具体操作指南及相关问题见各施教机构继续教育系统首页。五、其他相关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要求: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2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区直有关厅、局职改办(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54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区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优化专家库成员的区域、专业、年龄、性别、单位类别等结构,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进行推荐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委库专家入库条件(一)评审专家入库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3.取得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满2年以上;4.高级评委会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二)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3.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二、评委库专家入库程序专家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遴选,择优入库。拟入库专家经个人申请、基层单位审核推荐、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并判断入库层次后,报自治区职改办核准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三、其他事项(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推荐入选评委库成员。(二)为确保评委专业满足专业设置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的相关专业名称推荐自治区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评委库专家。评委会评委库的入库专家专业范围包含:卫生系列的药学、中药学专业,以及卫生系列非临床药学的药品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检查核查、技术审评以及研发、生产、经营、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等专业领域。(三)评委库专家不得对外公布。各有关单位以及评委库成员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单位推荐或评委成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四)请推荐单位于8月25日前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入库申请,并经单位审核推荐,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改办联系。联系人:韦元可,联系电话:0771-5870056,通讯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邮编:530029。附件:1.高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2.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7月10日附件2 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序号系列(行业、专业)学科门类专业目录申报专业明细专业01卫生系列非临床药学非临床药学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7月9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第二季度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会商会,深入分析当前、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和风险隐患,会商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会上,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围绕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现场检查、不良事件监测、企业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会商,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会议还对第一季度风险会商防控清单涉及的问题处置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逐个销号。会议要求,一是要精准科学研判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努力从源头和根本上发现风险,努力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充分发挥风险会商“前哨”作用。二是要综合施策健全防控机制。不断推进风险会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顺畅的工作机制,提升风险会商质效。三是要形成合力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风险会商结果运用,落实风险清单责任制和风险销号制度。对本次会商确认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力争早日销号。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