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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中区彭定国中医内科诊所)(渝中市监处字〔2022〕415号)

    当事人:渝中区彭定国中医内科诊所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3MA5YCHCB5Q住所(住址):重庆市渝中区茶亭南路3号附6号       2022年7月2日,我局接市民投诉称:2022年7月1日,在当事人处购买的藿香正气水有效期至2022年6月,购买时已过期。2022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药柜内发现有“荷叶”1罐(药品生产许可证:鄂20160204,有效期至:20200804)、“橘红丸”1盒(国药准字:Z22024205,有效期至:2022年06月)、“复方鱼腥草片”7盒(国药准字Z20184055,有效期至2022年03月),上述药品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投诉人所购药品应为“藿香正气合剂”,系当事人在根据其病情,开具处方后提供给投诉人,该药品收价12元。当事人在提供该药品给投诉人时已过有效期。当事人凭处方给病人使用上述药品,经查处方记录,除提供给投诉人“藿香正气合剂”1盒外,未发现有在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使用的情况。上述药品使用价格分别为:荷叶11.5元/罐、橘红丸15.5元/盒、复方鱼腥草片7.8元/盒,上述药品含投诉人支付的藿香正气合剂共计货值金额:93.6元,违法所得为12元。当事人所使用的上述药品均从重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购入,收集有随行票据。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第一组:1、渝中区彭定国中医内科诊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共1页),2、渝中区彭定国中医内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共1页),3、彭定国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第二组:1、委托书1份(共1页),2、被委托人彭进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3、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3页),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共1页),5、物品清单1份(共1页);6、询问笔录1份(共3页);7、现场检查照片复印件6份(共6页);8、处方笺复印件1份(共1页);9、随货同行单复印件4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第三组: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办理请示用笺1份(共1页),证明案件来源。2022年7月28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于当天提出陈述申辩,提出以下理由:一、 负责人年龄大,身体不好,精力不足,疏于管理;二、 疫情之下,门诊患者减少,诊所难以为继。希望能减免罚款。2022年8月22日,我局进行案件集体讨论,认为当事人所提的负责人精力不足,疏于管理不能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和依据,结合诊所实际经营情况,当事人已84岁年龄的事实,采信当事人所述身体不好,疫情防控期间门诊患者减少,经营困难的理由,依据《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6)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的规定,同意减少处罚金额,决定对当事人做出以下处罚:1、 罚款3000元;2、 没收违法所得12元;3、 没收已过期的药品。当事人诊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第三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规定之劣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主动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的实际情况,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6)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和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元;3、没收已过期的药品(详见物品清单)。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大溪沟支行(户名:重庆市财政局;账号:310060104000176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8月29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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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各市、各单位2022年8月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

    2022年8月各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情况统计表序号各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份)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生产企业自主报告数(份)市级未评价报告数(份)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生产企业报告数(份)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医疗机构报告比例(%)1合肥市160727.81233006760.90184057.62淮北市35127.603161930027044.43亳州市107126.608432990.3094035.14宿州市131529.401304237.302400105蚌埠市68340.717052851.1010206.96阜阳市176426213105341.30160015.67淮南市64023.412702200.50137081.88滁州市76430.2136723700112087.59六安市118431.407682820091045.110马鞍山市740430482033.4030036.711芜湖市109120.661412580.803502012宣城市87533.8121822312.60157017.213铜陵市25246.8002313024054.214池州市35632.901700032046.915安庆市45127.542591690.6059011.916黄山市42350.102321365.102004017广德市6536.90202626.9011-018宿松县8214.60827001300全省1371430.3140593642842.4/1528035.72022年8月各药械化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报告情况统计表序号药品不良反应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称报告总数(份)新的和严重的报告比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称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称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1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39221.2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65/淮南朝阳医院3002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28021.8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3/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803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26314.8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31/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204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14532.4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313.2铜陵市立医院1205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2140.5淮北市人民医院23/马鞍山市人民医院806马鞍山市人民医院11839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2/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707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医院8850宣城市人民医院2010六安市中医院608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841.2阜阳市人民医院17/宣城市人民医院609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8225.6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2/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4010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8025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12/亳州市人民医院3011安庆市立医院7929.1黄山市人民医院1216.7阜阳市人民医院301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7452.7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9/太和县人民医院2013安徽省池州市人民医院7326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8/池州市人民医院1014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624.8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728.6六安市人民医院1015安徽省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5726.3马鞍山市人民医院5/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0016安徽省宣城市人民医院5315.1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5/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0017安徽省淮北市人民医院5211.5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4/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0018安徽省阜阳市人民医院4971.4铜陵市人民医院3/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0019安徽省黄山市人民医院4922.4池州市人民医院2/淮北矿工总医院0020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3925.6宿州市立医院2/淮北市人民医院0021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医院3321.2六安市人民医院2/黄山市人民医院0022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77.4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0/庐江县皮肤病医院002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157.1太和县人民医院0/宁国市人民医院002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医院160天长市人民医院0/宿州市立医院0025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1010安庆市立医院0/铜陵市人民医院0026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933.3亳州市人民医院0/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0027天长市人民医院333.3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0//--28/--合肥天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总计235925.7总计3452总计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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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168期)

    企业名称辽宁婵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7月28日-2022年7月28日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设备方面:存在没有建立消毒设备使用记录;部分计量器具已过有效期问题;采购方面:存在未按照《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评价问题;质量控制方面:存在关键工序记录中对过程检产品净含量、检验时间、检验量未在《过程检验操作规程》中予以规定问题;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存在产品销售记录内容不完整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鞍山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9日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文件管理方面:存在记录清单未进行受控问题;生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产品生产记录中未记录原材料批号问题;质量控制方面:存在对产品过程检验、性能比对检验未制定《检验操作规程》;部分检验设备未进行校准;自定每批产品留样数量,未在《留样管理制度》中予以规定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鞍山市千山区益美烤瓷加工所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1日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设备方面:存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与制定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项目不相符问题;文件管理方面:存在在用的记录表单未进行受控;模型消毒记录表单与受控记录表单不一致问题;设计开发方面:存在生产工艺没有对产品特殊工序、关键工序生产过程进行确认问题;采购方面:存在《采购控制程序》中对原材料划分类别的采购要求未进行全覆盖问题;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特殊工序模型消毒《消毒控制程序》中规定消毒时间与实际消毒记录时间不一致问题;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检验仪器未进行校准;产品过程检验部分相关数据没有在记录中体现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辽宁省
  • 国家药监局关于废止YY 1075-2007《硬性宫腔内窥镜》等20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22年第75号)

    根据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优化评估工作结论,国家药监局决定废止YY 1075-2007《硬性宫腔内窥镜》等20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国家药监局2022年9月7日附件: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废止信息列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日期1YY 1075-2007硬性宫腔内窥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2YY 1082-2007硬性关节内窥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3YY 91083-1999纤维导光膀胱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4YY 0154-2013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弹簧全启式安全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5YY 0602-2007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热空气或热惰性气体处理医用材料及供试验室用的干热灭菌器的特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6YY 0303-1998医用羟基磷灰石粉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7YY 0059.1-1991牙科手机 4号牙科直手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8YY 0059.2-1991牙科手机 7号牙科直手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9YY 0059.3-1991牙科手机 4、7号牙科弯手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10YY 91010-1999牙科旋转器械配合尺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11YY 91053-1999口腔科器材和设备名词术语器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12YY 91086-1999超短波治疗设备技术条件GB 9706.203-2020实施之日起废止13YY 91087-1999超短波治疗设备的专用安全要求GB 9706.203-2020实施之日起废止14YY 0782-2010医用电气设备第2-51部分:记录和分析型单道和多道心电图机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GB 9706.225-2021实施之日起废止15YY 1079-2008心电监护仪GB 9706.227-2021实施之日起废止16YY 0290.9-2010眼科光学人工晶状体第9部分:多焦人工晶状体YY 0290.2-2021实施之日起废止17YY 0635.1-2013吸入式麻醉系统第1部分:麻醉呼吸系统GB 9706.213-2021实施之日起废止18YY 0635.2-2009吸入式麻醉系统第2部分:麻醉气体净化系统 传递和收集系统19YY 0635.3-2009吸入式麻醉系统第3部分:麻醉气体输送装置20YY 0635.4-2009吸入式麻醉系统第4部分:麻醉呼吸机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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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药监局关于92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的公告(2022年第76号)

    根据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优化评估工作结论,国家药监局将《眼科晶状体超声摘除和玻璃体切除设备》等8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附件1)。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代号由YY改为YY/T,标准顺序号和年度代号不变。同时,将《肝脏射频消融治疗设备》等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附件2),现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1. 8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列表2. 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列表国家药监局2022年9月7日8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列表序号原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转化后标准编号1YY 0766-2009眼科晶状体超声摘除和玻璃体切除设备YY/T 0766-20092YY 0109-2013医用超声雾化器YY/T 0109-20133YY 0460-2009超声洁牙设备YY/T 0460-20094YY 0767-2009超声彩色血流成像系统YY/T 0767-20095YY 0104-2018三棱针YY/T 0104-20186YY 0833-2020肢体加压理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YY/T 0833-20207YY 0951-2015干扰电治疗设备YY/T 0951-20158YY 0776-2010肝脏射频消融治疗设备YY/T 0776-20109YY 0860-2011心脏射频消融治疗设备YY/T 0860-201110YY 0950-2015气压弹道式体外压力波治疗设备YY/T 0950-201511YY 0322-2018高频电灼治疗仪YY/T 0322-201812YY 0898-2013毫米波治疗设备YY/T 0898-201313YY 0900-2013减重步行训练台YY/T 0900-201314YY 0901-2013紫外治疗设备YY/T 0901-201315YY 0952-2015医用控温毯YY/T 0952-201516YY 0003-1990病床YY/T 0003-199017YY 1057-2016医用脚踏开关通用技术条件YY/T 1057-201618YY 0001-2008体外引发碎石设备技术要求YY/T 0001-200819YY 0290.5-2008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5部分:生物相容性YY/T 0290.5-200820YY 0633-2008眼科仪器间接检眼镜YY/T 0633-200821YY 0675-2008眼科仪器同视机YY/T 0675-200822YY 0676-2008眼科仪器视野计YY/T 0676-200823YY 0787-2010眼科仪器角膜地形图仪YY/T 0787-201024YY 1080-2009眼科仪器直接检眼镜YY/T 1080-200925YY 0847-2011医用内窥镜内窥镜器械取石网篮YY/T 0847-201126YY 0862-2011眼科光学眼内填充物YY/T 0862-201127YY 0065-2016眼科仪器裂隙灯显微镜YY/T 0065-201628YY 0069-2009硬性气管内窥镜专用要求YY/T 0069-200929YY 0788-2010眼科仪器微型角膜刀YY/T 0788-201030YY 1081-2011医用内窥镜内窥镜功能供给装置冷光源YY/T 1081-201131YY 1298-2016医用内窥镜胶囊式内窥镜YY/T 1298-201632YY 0068.2-2008医用内窥镜硬性内窥镜第2部分:机械性能及测试方法YY/T 0068.2-200833YY 0678-2008医用冷冻外科治疗设备性能和安全YY/T 0678-200834YY 1028-2008纤维上消化道内窥镜YY/T 1028-200835YY 0285.5-2018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YY/T 0285.5-201836YY 0450.2-2003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辅件第2部分:套针外周导管管塞YY/T 0450.2-200337YY 0030-2004腹膜透析管YY/T 0030-200438YY 0332-2011植入式给药装置YY/T 0332-201139YY 0483-2004一次性使用肠营养导管、肠给养器及其连接件设计与试验方法YY/T 0483-200440YY 0488-2004一次性使用无菌直肠导管YY/T 0488-200441YY 0489-2004一次性使用无菌引流导管及辅助器械YY/T 0489-200442YY 0581.1-2011输液连接件第1部分:穿刺式连接件(肝素帽)YY/T 0581.1-201143YY 0581.2-2011输液连接件第2部分:无针连接件YY/T 0581.2-201144YY 0804-2010输液转移器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804-201045YY 0881-2013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YY/T 0881-201346YY 0484-2004外科植入物双组分加成型硫化硅橡胶YY/T 0484-200447YY 0671-2021医疗器械 睡眠呼吸暂停治疗 面罩和应用附件YY/T 0671-202148YY 0893-2013医用气体混合器独立气体混合器YY/T 0893-201349YY 1741-2021抗凝血酶Ⅲ测定试剂盒YY/T 1741-202150YY 1271-2016心肺流转系统一次性使用吸引管YY/T 1271-201651YY 1272-2016透析液过滤器YY/T 1272-201652YY 1273-2016血液净化辅助用滚压泵YY/T 1273-201653YY 1274-2016压力控制型腹膜透析设备YY/T 1274-201654YY 1493-2016重力控制型腹膜透析设备YY/T 1493-201655YY 0091-2013子宫颈扩张器YY/T 0091-201356YY 0092-2013子宫颈活体取样钳YY/T 0092-201357YY 1023-2013子宫颈钳YY/T 1023-201358YY 0045-2013普通产床YY/T 0045-201359YY 1024-2013输卵管提取钩YY/T 1024-201360YY 0992-2016内镜清洗工作站YY/T 0992-201661YY 1621-2018医用二氧化碳培养箱YY/T 1621-201862YY 0075-2005泪道探针YY/T 0075-200563YY 0174-2019手术刀片YY/T 0174-201964YY 0175-2005手术刀柄YY/T 0175-200565YY 0672.2-2011内镜器械第2部分:腹腔镜用剪YY/T 0672.2-201166YY 0877-2013荷包缝合针YY/T 0877-201367YY 91016-1999全玻璃注射器名词术语YY/T 91016-199968YY 91017-1999全玻璃注射器器身密合性试验方法YY/T 91017-199969YY 0462-2018牙科学石膏产品YY/T 0462-201870YY 0711-2009牙科吸潮纸尖YY/T 0711-200971YY 1027-2018牙科学水胶体印模材料YY/T 1027-201872YY 0302.1-2010牙科旋转器械车针第1部分:钢制和硬质合金车针YY/T 0302.1-201073YY 0302.2-2016牙科学旋转器械车针第2部分:修整用车针YY/T 0302.2-201674YY 0761.1-2009牙科学金刚石旋转器械第1部分:尺寸、要求、标记和包装YY/T 0761.1-200975YY 0803.3-2016牙科学根管器械第3部分:加压器YY/T 0803.3-201676YY 0835-2011牙科学银汞合金分离器YY/T 0835-201177YY 91064-1999牙科旋转器械钢和硬质合金牙钻技术条件YY/T 91064-199978YY 0461-2003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YY/T 0461-200379YY 0773-2010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通用技术条件YY/T 0773-201080YY 0849-2011眼科高频超声诊断仪YY/T 0849-201181YY 0337.1-2002气管插管第1部分:常用型插管及接头YY/T 0337.1-200282YY 0337.2-2002气管插管第2部分:柯尔(Cole)型插管YY/T 0337.2-200283YY 0338.1-2002气管切开插管第1部分:成人用插管及接头YY/T 0338.1-200284YY 0338.2-2002气管切开插管第2部分:小儿用气管切开插管YY/T 0338.2-200285YY 1468-2016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YY/T 1468-201686YY 0844-2011激光治疗设备脉冲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YY/T 0844-2011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列表序号在研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A2020031-Q-TJ肝脏射频消融治疗设备2N2017041-Q-HZ眼科光学 眼内填充物3A2017042-Q-HZ眼科仪器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4A2020054-Q-SH手术植入物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第5部分:循环支持器械5I2018096-Q-zjy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6A2015042-Q-GZ牙科旋转器械牙科种植手术用钻头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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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药监局关于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42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责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1. 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2. 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2022年9月7日附件1: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企业名称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辽妆20170003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2101137507797894企业地址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正良一路六号检查单位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执行记录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未按照规定贮存原料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记录生产活动等问题。处理措施1.国家药监局责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有关整改和复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发布日期2022年9月7日附件2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企业名称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210122573468874K企业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紫金街188-10号检查单位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有效执行产品销售制度及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等问题。处理措施1.国家药监局责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有关产品的委托生产。有关整改和恢复委托生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发布日期2022年9月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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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监督检查的通告(2022年第6期)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下列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检查结果备注1广州博美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6151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广州锦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90202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3广东俏美人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粤妆20160809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4肇庆龙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70141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5惠州市惠阳区何氏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66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6广州市卡曼儿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80021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7广州市三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70441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8广州尚庄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053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9广州市富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粤妆20190053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0广州市唯婷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337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1广州简妍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68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2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210397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3广州优悠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16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4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49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5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694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6广州市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035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7广州佰润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08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8广州诗柏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70534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9广州航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171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0广州市白云莱茵化妆品厂粤妆20160277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1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412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2广州市彩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粤妆20160257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3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737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4广州市卓依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444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5广州樱娜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70266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6广州市澳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949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7广州市馨雨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074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8广州尚兰美业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200051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特此通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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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监督检查的通告(2022年第7期)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下列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检查结果备注1广州环亚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粤妆20160091符合要求。-2广州市奥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103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3广东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8006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4广州天然国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200236符合要求。-5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506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6广州市白云区莹雅化妆品厂粤妆20210337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7广州清碧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70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8佛山市喜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011符合要求。-9广州市影星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406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0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粤妆20170254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1广州乐蜂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80055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2广州市娇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01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3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粤妆20160081符合要求。-14广州市花姬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60184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5广州国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20012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6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14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7广州市百龄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8027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8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0103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19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546符合要求。-20广州市乐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7036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1广州市雅利思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430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2广州市骄子日化有限公司粤妆20170144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3广州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57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4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粤妆20160586符合要求。-25广州市贝嘉欣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041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6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粤妆20161448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7广州市韩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210211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28广州捷通日化制造有限公司粤妆20160506符合要求。-29广州法诗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90056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30广州市神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253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31广州欧卡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61219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特此通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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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7号)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根据2022年青海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本期抽检产品共6批次,经检验,4批次检验结果符合规定,2批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现予以通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被抽样单位)立即停止经营,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附件:1.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合格品种目录(2022年第2期) 2.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品种目录(2022年第2期)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7日附件1: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合格品种目录(2022年第2期)序号报告书编号检品名称批号/ 生产日期规格生产单位/代理商检验依据检验结果1QH202271001利威丝染发霜(栗棕色)A0405A243B244100ml+100ml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符合规定2QH202271020昌义清水护理黑发焗油膏(自然黑)H22B02C17YE0180ml×2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3QH202271053迪彩快速染发霜2.002101221110140g×2肇庆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4QH202271060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黑色)MG101401B0220ml×4广州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附件2: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品种目录(2022年第2期)序号报告书编号检品名称批号/ 生产日期规格生产单位/ 代理商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1QH202271019采洁染发膏(自然黑)P21112901520ml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QH202271061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ZC2022/01/08150ml×2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问题样品标签标识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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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169期)

    企业名称抚顺市康誉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2年08月16日-2022年08月18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连锁总部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药品流通环市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设施与设备方面,存在库房没有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抚顺市吉恒大药房连锁店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2年08月23日-2022年08月25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连锁总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人员与培训方面,存在验收员对本企业验收制度不能正确理解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辽宁荣泰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7月11日-2022年07月13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精神药品第二类制剂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人员与培训方面,存在质量管理员、公司负责人不能熟练掌握《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抚顺百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2年08月09日-2022年08月11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连锁总部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药品储存与养护方面,存在药品堆码间距少于5厘米等问题。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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