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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川药监罚决〔2022〕8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省仁祥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1207250808U法定代表人肖吉兵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2〕8001号违法行为类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第十三条违法事实当事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洪雅县分公司无证经营提供药品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第三十五条、《四川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条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5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5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9月28日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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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川药监罚决〔2022〕80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世纪和平医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206352466U法定代表人胥执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2〕8002号违法行为类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第十三条违法事实当事人为宋大芳无证经营提供药品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第三十五条、《四川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条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5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5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9月29日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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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公示(2022第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转发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通知》(赣食药监法[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江西极尊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10个自然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1-86207565;传真:0791-86207565;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邮编:330046;举报邮箱:jxccd@jxfda.gov.cn。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2年10月28日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序号1中心受理号赣药GMP20220205企业名称江西极尊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检查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二路417号检查范围鲜竹沥(直接口服中药饮片)检查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0月30日检查组成员谢庆生 曾纪湘 陈俊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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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函(陕药监函〔2022〕353号)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16日至19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位于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永安路5号的原料药(奥硝唑)生产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4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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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大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函(陕药监函〔2022〕352号)

    陕西大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8月9日至11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位于西安沣京工业园振兴路8号的原料药(聚甲酚磺醛)104车间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4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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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和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公示表(2022年9月)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2022年9月)2022年9月,我局共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共5家次;飞行检查2家次,日常检查3家次,检查发现问题企业2家次,检查共发现问题3项次(其中重点项1项次,一般项2项次)。我局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检查情况见下表。序号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1深圳市三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9/20飞行检查门海龙、杨科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61项,其中3.3、*6.3项不合格。2深圳学者生物有限公司2022/9/23飞行检查门海龙、杨科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61项,未发现不合格项。3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2022/9/29日常检查孙锋、符青泉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79项,未发现不合格项。4深圳芙莱特营养与健康有限公司2022/9/29日常检查孙锋、符青泉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79项,未发现不合格项。5深圳市三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9/6日常检查邓翔、李晓枫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36项,其中3.3项不合格。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2022年9月)2022年9月,我局共开展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3家次,其中检查发现问题企业2家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0项次(其中重点项6项次,一般项4项次),我局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我局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检查情况见下表。序号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1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恒城分店2022/9/21飞行检查门海龙、杨科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37项,发现问题项5项:*1.2、*7.2、16.1、16.2、*19.12深圳市多爱一婴母婴店鹅埠分店2022/9/21飞行检查门海龙、杨科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40项,发现问题项5项:*1.2、*7.2、11.14、*19.1、19.73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深汕赤河分店2022/9/21飞行检查门海龙、杨科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49项,未发现不合格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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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盛世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案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药监(三办)罚〔2022〕34号当事人:天津盛世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3668831162E住所(住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经济开发区银海道15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鲁英伟身份证件号码:***2022年7月29日,我局接到对当事人的投诉,于2022年8月18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8月18日、9月16日、10月10日,我局先后接到对当事人的举报,予以并案调查。2022年8月4日、10月12日、10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2022年8月4日、8月22日、10月12日、10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被委托人及相关员工进行询问调查。经查,自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当事人通过举办内购会,在拆除化妆品外盒包装标签后,以仅标识产品名称和净含量的“裸瓶”形式销售当事人生产的化妆品。期间,当事人以***元/盒单价售出十月小天使宝宝胚养倍护乳25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澄净爽肤水34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深层保湿乳液33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深层保湿水凝霜25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十月天使精纯净透洁面泡9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十月天使精纯滋养柔肤水9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十月天使精纯滋养倍护乳8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十月天使精纯滋养倍护霜8盒,合计***元;以***元/盒单价售出十月天使精纯滋养眼精华2盒,合计***元,以上共计货值金额4145元,违法所得4145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现场检查笔录3份,当事人生产的十月天使精纯净透洁面泡(批号20191221/009、20200925/005)、十月天使精纯滋养柔肤水(批号20200326/003、20200722/007)、十月天使精纯滋养倍护乳(批号20200908/007、)、十月天使精纯滋养倍护霜(批号20191121/002、20200503/001)、十月天使精纯滋养眼精华(批号20200409/001、20200701/002)、十月小天使宝宝胚养倍护乳(批号20200306/001、20200503/004)、澄净爽肤水(批号20200511/006)、深层保湿乳液(批号20200108/025)、深层保湿水凝霜(批号20200317/001)批生产记录、成品检验报告及上述化妆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3.询问调查笔录6份,当事人销售十月天使精纯净透洁面泡(批号20191221/009、20200925/005)、十月天使精纯滋养柔肤水(批号20200326/003、20200722/007)、十月天使精纯滋养倍护乳(批号20200908/007、)、十月天使精纯滋养倍护霜(批号20191121/002、20200503/001)、十月天使精纯滋养眼精华(批号20200409/001、20200701/002)、十月小天使宝宝胚养倍护乳(批号20200306/001、20200503/004)、澄净爽肤水(批号20200511/006)、深层保湿乳液(批号20200108/025)、深层保湿水凝霜(批号20200317/001)的记录及内购会手工账单与内购会月销售额微信转账截图。4.询问调查笔录1份,《内购会对外部销售明细》。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20日对天津盛世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的规定。本案无从轻、减轻或者从重的情形。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145元。2. 并处2万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24145元。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所载明的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 章)2022年10月2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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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维薇乳胶制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罚(2022)122号案件名称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南昌维薇乳胶制业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010075675008XF法定代表人姓名邹文龙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201228,规格型号:耳挂式大号(17.5×9.5cm))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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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中药生产专项检查结果的通告(第二批)(2022年 第43期)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药监办〔2022〕33号),我局组织对相关中药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2022年广西中药生产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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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228期)

    企业名称辽宁新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8月03日-2022年08月03日所在地市本溪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设备管理方面存在部分设备参数未验证问题;采购管理方面存在采购部分原材料未与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问题;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未建立贴包装封口作业指导书问题;质量控制方面存在部分原材料检验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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