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相应的诊疗科;
2、持有医疗机构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证明文件;
3、具有核医学、药学相关专业并持有卫生主管部门发给的《放射性工作人员证》的技术人员;
4、具有与放射性药品使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
5、具有保证放射性药品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申请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3、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说明此次变更的背景、原因等);
2、名称变更后新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
3、注册地址变更后新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地址变更需提供);
4、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情况(注册地址变更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新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或公司董事会决议、简历(应包括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
7、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或公司董事会决议、简历(应包括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变更);
8、质量负责人任命书、简历(应包括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质量负责人变更需提供);
9、未发生实质改变的证明性文件(经营地址文字性变更需提供);
10、经营药品品种清单(经营地址变更需提供);
11、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情况(经营地址变更需提供);
12、拟经营药品品种清单(经营范围变更);
13、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情况(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
14、变更后与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人员的学历、简历、职称、身份证、放射人员工作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
15、与经营范围适应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
16、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申请表
17、原《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18、《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19、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答:《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