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1-63269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供一套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或者委托相关人员递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2、受理: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3、审查与决定:10个工作日。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请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全国性批发企业;(2)拟销售的对象为本行政区域内经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双方签有意向合同;(3)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4)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5)审批申请提交的资料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则不予批准。
4、颁证与送达:10个工作日。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书面申请报告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购进、保管、发放、使用、销毁、丢失被盗报告等);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如拟由分支机构承担经营活动,应当出具法人委托书;
5、拟销售的对象为本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双方签有意向合同。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结果是否可以网上查询?
答:可以。可登录中国上海(www.shanghai.gov.cn) 网上政务大厅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查询。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