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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区域性批发企业需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申请指南、流程

2022年 浙江省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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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3. 办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4. 药监咨询:0571-8890324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是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

(二)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布局要求;

(三)符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验收标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

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或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平台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送达《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3、审查和决定(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送达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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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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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或意向书等证明双方合作意向证明性资料;以及运输方式和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的相关材料;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需要就近向其他省内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复印件;

5、经营企业具有药品配送至拟跨省供药的医疗机构能力的说明材料;

6、区域性批发企业申报跨省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申请;

7、拟供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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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事项应达到的条件?

答:1.经营企业具有药品配送至拟跨省供药的医疗机构能力;2.跨省向医疗机构供应药品具有必要性。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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