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790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 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进口申请表;>>辽宁省特殊药品进口申请表
2、国内使用单位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药品使用数量的测算依据以及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和管理该药品的保证函;
3、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进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