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790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核(时限:20个工作日)
4、决定
5、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进口申请表;
2、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
3、《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
4、进口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报送《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持有者如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其药品的,需提供委托出口函。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