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向西100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10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20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4、制证(时限:6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4、企业周边环境平面图企业总平面布置图;
5、仓储平面布置图;
6、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7、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8、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11、合法用途说明。
结果样本
暂无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八条: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