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内向西100米(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254、029-6228810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申请材料
1、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表;
2、受理通知书;
3、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4、国家药品标准;
5、药品生产许可证;
6、药品说明书;
7、药品标签;
8、申请保护依据与理由综述;
9、批准上市前的研究资料;
10、批准上市后的研究资料;
11、拟提高改进计划与实施方案。
结果样本
暂无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06号)
第九条: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特殊情况下,中药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