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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 (2017年第10号)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特此公告。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5日

    行政许可 辽宁省
  • 总局关于15批次药品包装材料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83号)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天津力天医药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包装材料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天津力天医药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741和160742、天津市宝德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230901、大连荣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RH-16032336、哈尔滨鹏程药用包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009、上海丰毅印务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2601、江苏申凯包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1410444、江苏瀚林药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F20160606、江阴申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90762R(869476)、无锡市羊尖华强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57、泰兴市恒源华康医药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20、安阳市华强包装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70601、四川中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SP2016020053、西安怡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4043、西安吉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277的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不合格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热合强度、鉴别、溶出物试验、阻隔性能(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特此通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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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01716号)

    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攸县滑石粉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特此公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6日

    行政许可 湖南省
  •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海南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2016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海肤康人工皮膜、结核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非吸收自封外科缝合线、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等20个品种102批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现将抽验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本省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2批次;外省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个品种1批次。具体是:  (一)定制式固定义齿1家企业1批产品。标示为海南鼎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定制式固定义齿设计单内容缺患者和医师联系方式及主要原材料的溯源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氢氧化钙根管消毒糊剂1家企业1批次产品。标示为海南安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氢氧化钙根管消毒糊剂氢氧化钙含量未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1家企业1批产品。标示为南昌市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外观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抽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40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18个品种99批次,见附件2。  三、对上述监督抽验的质量不合格产品及有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省局稽查局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督促相关企业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已上市的不合格产品采取了相应的召回纠正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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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5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17年广东省药品抽验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一、抽样情况2017年4月,全省共抽查检验 18个药品生产企业、354个药品经营企业和126个医疗机构的 438个品种共995批次药品。二、检验结果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394个品种879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15个品种19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2)。三、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四、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行政许可 广东省
  • 常德市津市查处1起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

    近日,常德市津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案件。对涉嫌发布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某药店实施了立案调查。据查,该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4月12日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药店在其营业场所门口开展促销活动,印刷广告对其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阿司匹林肠溶片、复方氨酚烷胺片、黄连上清片、天天清大茶等药品和保健品进行宣传促销。2017年4月26日,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店再次使用印刷广告对其格列美脲片、维C银翘片、汤臣倍健等药品和保健食品进行宣传促销。该印刷品广告内容中对处方药(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格列美脲片)广告没有标明忠告语“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对非处方药(复方氨酚烷胺片、黄连上清片、维C银翘片)广告没有标明忠告语“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对保健食品(天天清大茶、汤臣倍健)广告没有标明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极易误导消费者。对此,津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行为,违法发布没有标明忠告语的药品广告行为和没有标明忠告语的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和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的处罚规定,据情节轻重处罚款30万元,并责另其当即停止发布。津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提醒该市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购买,不要盲目相信各类药品广告。另外,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效果,对于保健食品宣传治病效果,不要相信,以免耽误病情,患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和治疗。

    行政许可 湖南省
  • 潍坊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公告(第2017004号(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其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1个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6日

    行政许可
  • 潍坊市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经组织现场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许可验收实施标准》(2009年修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要求,公示期无异议,予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6-8080692 传真:0536-8080692通信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附楼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 邮政编码:261061电子邮件:yjjspdt@163.com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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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2017年第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2017年第6号)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组织现场检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广西力霸中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特此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5日

    行政许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莱芜市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2017第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持证企业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以下证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持有上述证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特此公告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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