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四川省境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1、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2、取得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范围必须含有:核医学科、室(同位素室);3、持有第III类以上(含第III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4、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制备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查(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制证(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5、取件(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申请
申请材料
1、自检报告;
2、立题依据;
3、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备案表;
4、归档资料目录;
5、授权委托书;
6、质量标准;
7、《辐射安全许可证》;
8、检验报告书;
9、《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10、临床测试;
11、药品包装标签;
12、医学伦理批件;
13、辐射吸收;
14、稳定性研究;
15、生产工艺研究;
16、药品说明书;
17、品种情况。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条件是什么?
答:1、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2、取得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范围必须含有:核医学科、室(同位素室);3、持有第III类以上(含第III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4、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制备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