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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备案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四川省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四川省境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1、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2、取得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范围必须含有:核医学科、室(同位素室);3、持有第III类以上(含第III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4、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制备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查(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制证(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5、取件(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1、自检报告;

2、立题依据;

3、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备案表;

4、归档资料目录;

5、授权委托书;

6、质量标准;

7、《辐射安全许可证》;

8、检验报告书;

9、《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10、临床测试;

11、药品包装标签;

12、医学伦理批件;

13、辐射吸收;

14、稳定性研究;

15、生产工艺研究;

16、药品说明书;

17、品种情况。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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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条件是什么?

答:1、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2、取得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范围必须含有:核医学科、室(同位素室);3、持有第III类以上(含第III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4、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制备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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