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调入方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拟调剂的制剂与调入单位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
3、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的制剂品种;
4、经过注册批准后在临床使用半年以上的品种;
5、2年内,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配制制剂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系统不存在较大缺陷的;
6、2年内,经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无不合格的品种;
7、医疗机构不存在违规使用药品情况;
8、调出方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调剂的品种已取得《医疗机构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或传统工艺中药制剂备案号,并均在有效期内。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查(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制证(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5、取件(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预留邮寄地址,快递送达办理结果。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申请
申请材料
1、归档资料目录;
2、证明性文件;
3、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申请表;
4、授权委托书;
5、调剂说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机构制剂调出批件》与《医疗机构制剂调入使用批件》超过效期后需继续调剂应如何执行?
答: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医疗机构制剂调出批件》与《医疗机构制剂调入使用批件》有效期为1年,申请人在批件有效期内均可调剂,批件有效期满应该重新申请调剂。
问题2:不予调剂的情形有哪些?
答:制剂调剂的品种范围仅限于经过注册批准后在临床使用半年以上的品种。 存在以下情况的医疗机构制剂不得调剂:(一)2年内,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配制制剂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系统存在较大缺陷的;(二)2年内,经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品种;(三)医疗机构存在违规使用药品情况的;(四)存在其他违规情况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