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3门1层
4、药监咨询:010-8833178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申请;
2、审查决定;
3、送达。
申请材料
1、麻醉(精神)药品进口申请表。>>麻醉(精神)药品进口申请表。
2、购货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3、注册证明文件或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临床特需进口可不提供)。
4、相应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国内使用单位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药品使用数量的测算依据、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和管理该药品的保证函。
6、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出口单位如为该药品的销售代理公司,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出口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公证文本以及认证文本。
8、使用单位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购用该药品的证明文件。
9、申报资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10、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代理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网上申请是否还需提交纸质材料?
答:网上申请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纸质材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