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
4、药监咨询:010-6858556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受理;
2、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审查意见及申报资料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审查和现场检查;
4、决定;
5、下达批准文件。
申请材料
1、特殊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特殊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如拟由分支机构承担经营活动,应当出具法人委托书。
3、连续三年在全国(本地区)药品经营行业中,经营规模、销售额、利税率、资产负债率等综合指标位居前列的证明材料。
4、具有药品配送能力,普通药品的销售已经形成全国性(本地区)经营网络的说明材料;申请成为全国性批发企业还应当提供已建立现代物流体系 的说明材料。
5、加盖企业公章的储存仓库产权或租赁文件复印件,储存设施、设备目录,安全设施明细,安全运输设备明细。
6、企业以及其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为的情况说明。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独立机构(专人)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负责人情况。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的管理制度。
9、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经营信息的网络说明材料和操作手册。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非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可以申请?
答:申请人应为药品经营企业。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