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101、029-6228825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43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组织设置,质量管理、辐射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及质量管理负责人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情况;
4、拟经营药品品种清单;
5、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情况;
6、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做好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1〕73号)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出具审核意见,并于2021年7月1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继续按照原程序完成审批;申请人也可以撤回申请,按照本通知规定程序重新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