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登记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858、0551-6299925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有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3、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5、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营业执照;
4、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5、自查报告;
6、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说明;
7、企业平面布局图;
8、储存仓库产权或租赁文件;
9、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10、设施设备目录。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变更之后,《药品经营许可证》期限会发生变更吗?
答:不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与变更之前一致。
问题2:变更信息会在哪儿标注?
答:相关变更信息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登载。
问题3: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可以跨地市搬迁变更吗?
答: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需求总量,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全国性批发企业)的布局、数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求总量,确定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布局、数量。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