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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0年11月)

    安徽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0年11月),这次一共检查了50家药品生产企业,其中有 符合要求有10家,基本符合要求有33家,在整改。已整改完成的共6家,只有一家不符合要求,移交分局调查处理。

    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 重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0年第5期,总第三十期)

    重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0年第5期,总第三十期),共12家检查不符合规范,其中3家药品经营企业违反GSP,5家药品生产企业违反GMP,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生产。

    监管动态 企业 重庆市
  •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对乙酰氨基酚片等115个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0年第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对乙酰氨基酚片等115个药品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目录20201209

    监管动态 企业 全国
  • 贵州省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公告(2020年第11号)

    根据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于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组织对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认为本次检查基本符合药品GMP要求(详情见附件)。特此公告。

    监管动态 企业 贵州省
  • 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对一次性医用垫主动召回

    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其生产的一批次一次性医用垫平方米质量不符合规定,企业对其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召回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XXXXZB-JL-053药品召回记录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监管动态 产品 河南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妆品质量公告 2020年 第50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对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化妆品卖场、美容美发机构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3批次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化妆品及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于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化妆品涉及的相关单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予以查处。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化妆品名单

    监管动态 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年度抽检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现将近期药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一、抽自山西泽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临汾洪家楼药店,标示为“河北润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茱萸经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规定。二、抽自山西天顺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示为“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氢氯噻嗪片“溶出度”项目不符合规定。三、抽自清徐县中医院,标示为“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通经检验“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四、抽自山西君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标示为“酒泉市培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玄参经检验“总灰分、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规定。五、抽自清徐县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标示为“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钱草经检验“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六、抽自清徐县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标示为“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加皮经检验“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七、抽自偏关县蒙厚才中医个体诊所,标示为“安徽润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砂仁经检验“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核查处置,相关企业和单位已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特此通告。附件1.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不合格产品附件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监管动态 产品 山西省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7期)

    2020年 第22号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通告如下:一、经核查确认,标示12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3个品种共15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特此通告。 附件1:1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第7期).xls 附件2: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第7期).doc

    监管动态 企业 山东省
  • 内蒙古行政处罚信息20201204(2)内蒙古仁爱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内蒙古仁爱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处罚内容:没收违法销售批号为180901的“腰痛片”的违法所得86元;并处违法销售“腰痛片”货值金额2293元的二倍罚款4586元(货值金额计算公式:销售金额86元÷销售数量15盒×购进数量400盒)。以上罚没款合计:4672元。主要违法事实/吊销事由:内蒙古仁爱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批号为180901的“腰痛片”经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为检查项“松香酸”。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动态 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
  •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吉林省红石药业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0年第3号)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吉林省红石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对吉林省红石药业优先公司采取暂停药品生产、销售风险措施,现予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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