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现将抽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5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详见附件)。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附件:2020年第9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的通知》(云药监械函〔2020〕21号),现将2020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国药控股曲靖德特伺大药房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嘉仕伯大道分店、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云南省医药三发有限公司、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经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上述企业已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对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审核,结果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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