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0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门店等5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江华瑶族自治县同泰中药饮片加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湘20150152)。自公告之日起,江华瑶族自治县同泰中药饮片加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特此公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我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信息公告如下:一、药品抽验概况经核查确认,标示9家生产企业共计13个品种14个批次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药品抽检信息通告)信息表》(附件)。二、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抽验不合格的药品进行立案查处,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防控。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药品质量公告(药品抽检信息通告)(总第40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