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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市各区县全面推动“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济南市把“规范化药房”建设作为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安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全面推进,各区县积极行动,广泛动员,认真部署安排,“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去年底,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济南市“规范化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展开试点,今年专门针对省级医疗机构制定了工作指导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方法步骤,在去年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章丘区以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试点工作,创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药房建设新模式,统一制作公示牌,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单位内部监督。落实药品使用单位责任,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公示医疗机构许可证和相关从业人员信息;二是必须建立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的管理制度;三是必须做到药品分类管理、标识齐全;四是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存储设备,确保药品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五是必须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把好最后关口。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建设动员部署会,56名医疗机构代表出席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改善药品使用环节存储条件,达到购进渠道合法、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追溯体系完备、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平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卫健局召开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部署会,相关人员近百人出席会议。平阴县将按照“分步实施、严格标准、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2023年全年完成95%的工作任务;同时,2023年9月底前,辖区所有医院务必完成“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2月15日济阳区、天桥区分别召开会议,部署“规范化药房”建设,并对药品使用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科普,在严监管、重打击、防风险的同时,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其他区县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正在按照“六有”(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票据、有记录)基本标准,以不同形式积极推进,并实施动态管理。下一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计划召开全市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现场会,组织观摩交流,推动此项工作的更深入开展。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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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市局部署开展网络销售药品监管工作

    为加强网络销售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压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2月14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销售药品监管工作会,部署网络销售药品监管工作。50余家药品连锁总部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帮助药品零售企业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要求。会议强调,各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做好药品网络销售报告工作,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加强网络销售管理,不断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为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先后两次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参加由国家药监局主办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为《办法》顺利施行营造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销售假劣药品、销售禁止销售的药品、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违规在网络平台进行药品信息展示等行为,全面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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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药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药品监管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效提升了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职能处室(分局)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多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及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等内容的学习,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药品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纳入《2022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听证规则等均经集体审议后出台并实施。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紧紧围绕全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和关键举措,确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等经局党组集体审议后印发。严格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有效保证决策科学民主。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一)夯实法治基础,持续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1.明晰药品监管事权。一是动态调整事项清单。根据省有关部门要求,梳理全省药监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报送。规范管理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二是理顺内部事权。制定投诉举报事项办理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三是开展专项清理核查。根据省委编办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清单专项核查工作。2.完善药品监管机制。一是构建省市县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推动省政府高规格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推进13个设区市、11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二是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部门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我省药品监管行刑衔接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省市县监管协同。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风险会商、人员调派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并有效运转。3.强化监管能力政策保障。一是出台指导政策。全国首个以省药安委名义印发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全省系统夯实监管基层基础。二是明确工作规则。出台江苏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定对地方政府药品安全的督查督办及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推动市县政府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二)完善法治体系,扎实推进现代化药品监管体系建设4.积极推进立法工作。一是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启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二是积极参与法规修订工作。参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为国家层面立法工作贡献江苏力量和智慧。三是承担课题研究工作。高质量完成国家局委托的医疗器械领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分则(草案建议)课题研究工作。5.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一是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并实施。完成《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基准》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二是推动我局牵头起草的3个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三是落实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6.完善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强化程序规范。围绕新《行政处罚法》,修订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听证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二是细化有关规定。结合“两法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实施,出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江苏省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意见》《江苏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为监管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三)彰显法治力量,科学统筹药品监管与疫情防控7.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出台系列政策措施。聚焦助企纾困,出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生物医药产业提速畅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同一集团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来苏申报注册工作指南(试行)》等。二是持续优化审评审批服务。6个“省管市有”审评核查分中心完成办件近5000件、占所在地区业务总量的7成。缩减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时限和药品注册检验、标准复核检验平均周期。三是深化“面对面”对接服务品牌。连续2年全覆盖对接服务13个设区市,并通过“苏药e家”系统常态化收集企业诉求。2022年,全省新获批药品206个、三类医疗器械380个,均位居全国首位。8.严格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一是防范化解风险。深入开展中药生产、药品经营使用、药物试验机构等专项检查,以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1.2万家次,抽检产品2.5万批,收集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近30万份,整改问题近1.1万个。二是大要案查办成绩突出。2022年,全省共办理“两品一械”违法案件4555件,查处大案要案65件,其中2件被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局联合挂牌督办,4件被国家局挂牌督办,4起案件得到国家局通报表扬,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9.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一是助力6个抗原检测试剂、3个对症治疗药物、1个中药治疗药物获批上市,完成7个防疫制剂委托配制应急备案,推动2个新冠病毒疫苗、4个治疗药物进入临床试验。二是强化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全环节监管,检查疫苗储运接种单位3129家次,抽检治疗药物1424批,完成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全项目检验42批。三是对全省9家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对全省358家防疫药械生产企业开展责任约谈。(四)强化法治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10.主动接受监督督察。一是配合完成法治建设督察工作。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第三组督察组实地督察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督察组现场听取了汇报、查阅了有关制度文件、处罚案卷等材料,反馈的问题未涉及省药监局。二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监督。充分吸纳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7件。11.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一是强化信访安全和举报处理。全年处理信访事项16件,其中8件受理并办结、8件不予受理,未出现聚集性信访和信访人过激行为等情况。全年共受理举报227件。二是妥善处理被复议案件。全年共处理被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其中驳回复议申请4件、维持我局行政行为2件、中止审理1件、延期审理1件、撤回复议申请3件。三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除未开庭或因疫情原因不要求负责人出庭的,其余均出庭。应对行政诉讼案件4件,已作出判决的案件均未败诉。1起案例入选全省十大行政应诉优秀案例、1份案卷被评为全省行政应诉优秀案卷第一等次。12.推进政务公开和内部管理。一是在局网站开设监督抽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产品召回等栏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构建多层次、全媒体宣传格局。2022年,局微信公众号“江苏药品监管”共发布信息1247条,新增关注人数1.3万人,总阅读量140万次;新浪微博号“江苏药品监管”共发布信息1247条,总阅读数超过230万次。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36件。三是加强对合同的审核,全年共审核37件合同。(五)加强法治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13.持续深化普法宣传。一是制定全省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指导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成功创建国家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二是动态维护局官网“政策法规”“药小问”栏目,累计更新14个政策解读、7个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4期“普法讲堂”、268个“你问我答”、144个“典型案例库”案例、48期“释法解疑”。三是组织开展“药品科技活动周”,全省参与活动的单位达6063个,举办科普培训班、报告会等共计62场次,制作儿童化妆品科普小视频3个,发放宣传资料21160份。14.深化法律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发挥三家律师事务所和17位法律顾问、12名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深化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互补的法律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等方面实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审制”。1起公职律师履职案例被省律师协会评为全省公职律师优秀履职案例。15.持续强化执法监督。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程序(试行)》,进一步优化审核机制。二是开展行政处罚卷宗评查工作。印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分析报告》,组织两次“案件法制审核集中攻坚行动”。全年共审核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184件,组织1起行政执法听证。16.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出台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组织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参加省级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51名参考人员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监管人员参加法庭庭审以及国家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培训班;举办药品监管法治工作专题培训班、处级干部网站专题培训等多个培训班次。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下级执法工作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的结合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2023年,省药监局将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统筹药品安全和产业发展,着力提升法治药监建设工作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管理省药监局权力事项,积极承接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职能。加强下放事权管理和指导,提升一类医疗器械、化妆品备案工作质量。进一步压缩审评检验时限,支持中药传承创新。二是推进地方立法。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方案为基础,围绕药品监管实践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注重调查研究,深挖立法空间,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要求,提出具有江苏特色、彰显江苏智慧的立法草案。三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管稽查融合,推动监管执法效能“双提升”。探索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四是拓展普法宣传工作。以实施“八五”普法方案为抓手,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促进普法融入审评审批、现场检查、抽查检验、执法办案等环节,完善全过程普法工作体系。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10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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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顺利组织召开2022年度检验工作质量分析报告会

    为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通过前期认真准备,于2023年2月17日顺利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三品一械”检验工作质量分析报告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局班子成员、副局长郭涛、白军生,局稽查专员、局机关各处室及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自治区药检院对2022年度承担的国家药品抽检品种心脑清软胶囊和间苯三酚注射液、国家化妆品抽检、国家医疗器械抽检、省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以及枸杞及其制品抽检的检验情况及探索性研究,按照9个专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同志充分肯定了药检院在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及开展探索性研究所取得的可喜成效,他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年,是区局在“两品一械”监管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药检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药检院携手抗疫、团结协作、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枸杞国检中心建设任务,在完成正常检测任务的基础上,还完成了3481批次的枸杞及其制品的检验任务,工作作风值得学习,局党组表示肯定,值得表扬。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自治区药监局迈向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也是药检院全面发展的重要之年。下一步,药检院要继续发挥检验检测职能,更好地服务于监管,为监管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撑,全局要不断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中国式现代化对药品安全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与临床疗效的新期望,开创宁夏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区局其他与会领导及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汇报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与建议。质量分析报告会的顺利召开,为区局制定2023年度抽检计划提供了参考依据,为科学、精准监管提供了方向,有效发挥了检验检测服务于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检院参加“2023年全国中药饮片抽检专项及中药材质量监测工作研讨会”并做交流汇报

    2月15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组织召开的“2023年全国中药材饮片抽检工作和质量监测工作研讨会”线上会议如期举行。自治区药检院首次作为承检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中检院中药所介绍了本次专项检验原则和注意事项,全国9家承检单位分别进行了汇报交流,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介绍了承担品种“中药地骨皮”的检验和研究工作方案,并提出相关问题与各参与单位交流学习。此次会议不仅拓宽了药检院中药材及饮片的检验研究思路,增长了见识眼界,找到宁夏药检院作为西部省份药检机构在相关工作上的短板,同时为下一步圆满完成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使得中药检验在宁夏药检院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不断提升中药材及饮片的检验研究能力。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广东省医械所七措并举备战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

    广东省是医疗器械产业大省,生产制造医疗器械的企业众多,产值位居全国前列。 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是医用电气设备的基础标准,新版标准将于2023年5月1日起陆续实施。该新版系列标准共有76项,数量多、变化大、影响广、要求高,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为确保新标准的顺利实施,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立足自身技术条件,发挥技术优势,成立工作专班,七措并举全面备战标准实施。一是做好前期调研。对大企业产品的送检计划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进行错峰送检;二是加强培训宣贯。通过培训提升企业对新标准的认识、准确把握检验技术和细节、了解资料文档的准备要求,提高送检质量和效率;三是增设受理专窗。对新标准产品实行专人受理跟进,辅助指导企业填写送检资料并进行审核;四是提高受理水平。定期让业务受理员到检验室跟班学习,了解熟悉相关产品,指导企业规范送检,通过提高业务受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动态整合资源。根据检验业务量动态调配检验人员,最大限度优化检验资源配置,有效应对产品送检高峰;六是疏通检验堵点。加强新标准产品检验的整改督导,对于多次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及时清理;七是严格服务举措,切实履行“优检十二条”、“五承诺一监督”等措施,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广东医械所将继续秉承“为民检验”服务理念,持续增强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承检能力,为相关送检企业提供更专业的标准培训、更优质的技术支持、更高效的技术服务,确保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在广东顺利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全国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有效性提供技术支持。(省医械所供稿)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开展2023年药品生产检查前培训

    为推动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专职检查员现场检查能力,保障2023年药品年度生产检查优质高效开展,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于2023年2月13日、2月16日开展了药品生产检查前培训,检查中心共计4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由经验丰富的检查员和监管稽查人员围绕“药品生产检查与担任检查组长的技巧与经验”“违法违规线索发掘思路与典型案例”两个专题进行授课。授课内容针对性强,切合检查工作实际,对提升药品上市后生产监督检查效能,推动我省药品监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四川省
  •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开展2022年度内部审核与质量管理培训

    2023年2月13日-17日,省药品检验所开展了2022年度内部审核,同步举办了全省药检系统质量管理培训,省药检所和各分所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内部审核采取外聘专家团队的形式,由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下称国实院)具体承担内部审核工作。国实院专家团队成立了管理体系、中药、化药、化妆品四个内部审核小组,依据第八版管理体系文件、《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在微生物、化学、医疗器械、实验动物等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要求》、《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条件》、《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等认证认可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文件审核、参观实验室、现场询问、核查记录等方式,针对省药检所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部门、全场所、评审准则的全部要素及所有实验室活动的全面审核,并推进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培训班上,国实院李绍连副院长以“管理体系运行与关键环节控制”为主题,结合内部审核中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就实验室的三项工作(管理、技术运作、支持性服务)、管理体系的三个组成(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行政管理体系)、三类关键人员(岗位)的关系(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个质量保证重要活动(人员监督/监控、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以及有效实施内部审核的四个关键活动(全面策划、内审检查表、不符合项报告、内审报告)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本次内审与培训是省药品检验所与外部专家团队合作,推进内部审核机制创新,提升药检人员业务素质和质量管理能力的尝试。省药品检验所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更好地服务药械监管大局。撰文、摄影:陈兆坤审核:杨俊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海南省
  •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安全,全面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用械安全。近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一是突出重点,强化风险排查。以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设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涉疫器械等为重点品种,对医疗机构采血室、注射室、治疗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核查贮存和使用医疗器械购产品、购进渠道以及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查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二是加强配合,强化部门协作。采取“监管科室+执法支队+检验机构”等方式,打造“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的检查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同时,对医疗机构检查结果情况将适时通报给同级卫健部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三是注重引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监督检查,向医疗机构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定新要求,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对存在问题或隐患较多的单位,将专门开展责任约谈,反馈情况,督促彻底整改到位。下一步,安庆市局将持续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不定期回头看复查,及时防控风险、化解隐患,为人民群众构造安全用械的市场环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安徽省
  • 晋中市局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

    近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对3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各美容机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价格欺诈行为及是否存在非法制售使用医疗美容药品器械行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相关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证行医和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生活美容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提供服务等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向各机构负责人讲解了医疗美容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美容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依法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十部门《关于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晋中市局将继续加强与专班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强化医疗美容、生活美容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切实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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