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恩维药业有限公司、山西康安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批发分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省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其采取了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上述2家企业已完成整改,通过现场复查,决定解除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以下简称第35号《公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34号)(以下简称第34号《公告》)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药监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省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1.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和第35号《公告》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含境内责任人,下同)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在2023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我局已在备案平台出具责令整改意见,相关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改正的,省药监局将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取消备案。取消备案的,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产品不得上市销售、进口。2.请相关备案人尽快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如不再生产或者进口的,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6月30日前主动注销备案。在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已开通用户权限的企业,可在平台内申请注销备案产品;未开通用户权限的企业,可向我局提交注销备案产品书面申请。备案信息注销前已上市的相关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二、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考虑到受前期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在收集、获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方面确有困难,为切实做到助企纾困,深化落实“放管服”要求,对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报送相关政策实施过渡期进行以下调整:1.自2024年1月1日起,化妆品备案人在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第34号《公告》要求,填报产品配方所使用全部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2.2021年5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备案人存档备查。3.在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原料,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备案人存档备查。特此通告。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提升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无菌药品质量安全,省局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部署开展无菌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识别、化解无菌产品潜在的风险隐患。本次行动深入贯彻实施“药安”品质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凸显以下特点:一是瞄定长期目标。行动力争通过2-3年的时间,提升全省无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的无菌保障意识和无菌保障管理能力。其中,2023年为实施推进年,2024、2025年为持续巩固年。二是对标国际视野。行动要求各企业对标欧盟、WHO、PIC/S等颁布实施的标准,建立涵盖生产全过程的药品质量体系,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污染和控制策略,识别、评估、减少(排除)及控制污染。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行动要求各企业按照制定的计划和自查清单,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板块,逐环节开展自查,研判识别潜在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四是强化主体责任。行动明确各持有人要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结合产品风险属性,定期组织对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持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五是监管与服务并重。行动要求把无菌保障管理作为省局各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关注内容。同时,围绕无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南,组织对全省无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关键人员开展无菌保障专题培训,提升其无菌保障能力和水平。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3〕3号)要求,使用机构应当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现进一步提出如下要求。一、立即开展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机构监督检查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2023年全省药品检查计划》相应事项要求,于5月底前组织对本辖区内涉及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机构(见附件1)开展两轮次全覆盖监督检查。第一轮次,检查督导完成追溯系统基础信息维护,及时采集并上传追溯数据,实现采购、验收、使用全过程可追溯,保障已使用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能通过追溯码关联使用人。第二轮次,检查督导追溯工作全过程持续符合要求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可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经首轮检查后仍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强化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按照职能,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机构追溯情况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将追溯系统建设、追溯信息扫码上传、追溯责任落实纳入日常监管范畴,持续督促使用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电子追溯持续符合要求。对于未建立追溯系统的,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并将产品返回上游供应企业。对于违反药品追溯规定或发现非法产品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在对使用机构检查或日常监督中,如发现是因上游药品经营企业原因而无法实现追溯的,应将相关情况报告省药监局。省药监局将根据情况,取消其经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资格。各市(地)市场监管局和卫生健康委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并分别于2023年5月20日和6月20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药监局联系人:张世勇,联系电话:0451-88313070。邮箱地址:hljsyjjyplt@163.com省卫健委监督处,联系电话:0451-85971182。附件:1.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涉及使用机构名单2.联系人回执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5月4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涉及使用机构名单序号使用单位名称所在地1哈尔滨艾美慧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2哈尔滨艾蜜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西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3哈尔滨艾缇菲思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4哈尔滨安卓儿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5哈尔滨保康医院哈尔滨6哈尔滨成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7哈尔滨春语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8哈尔滨非思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9哈尔滨海容纳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10哈尔滨韩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11哈尔滨华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尔滨12哈尔滨华运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哈西华运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13哈尔滨即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尔滨14哈尔滨俪尔再生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15哈尔滨美佰玥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16哈尔滨美意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17哈尔滨蒙恩中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18哈尔滨名一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19哈尔滨诺依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20哈尔滨圣仁结石病专科医院(有限合伙)哈尔滨21哈尔滨市阿城区刘广志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哈尔滨22哈尔滨市道里区大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23哈尔滨市道里区双燕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24哈尔滨市道里区伊凯丽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25哈尔滨市道外区悦美医疗美容门诊哈尔滨26哈尔滨市缔十三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27哈尔滨市芳泽竹子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28哈尔滨市非思医疗美容门诊哈尔滨29哈尔滨市呼兰区非思医疗美容门诊哈尔滨30哈尔滨市佳艺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31哈尔滨市桔子熊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尔滨32哈尔滨市南岗区艾美丽医疗美容门诊哈尔滨33哈尔滨市南岗区爱上舒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34哈尔滨市南岗区冰城臻美美容门诊部哈尔滨35哈尔滨市南岗区卢林凤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36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和若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37哈尔滨市南岗区亿嘉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38哈尔滨市双城区宝丽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39哈尔滨市唐雪菲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40哈尔滨市香坊区泓康医美皮肤科门诊部哈尔滨41哈尔滨维丫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尔滨42哈尔滨雅美整形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4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44哈尔滨易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45哈尔滨泽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46黑龙江超龙辰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47黑龙江超龙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48黑龙江瑞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49黑龙江秀妍汇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尔滨50黑龙江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51黑龙江羽禅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52黑龙江悦太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哈尔滨53哈尔滨莱泊丽丝美容有限公司兰积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54哈尔滨美琳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55哈尔滨盛熹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56哈尔滨市桔子熊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张志春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57哈尔滨索菲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58哈尔滨亚美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59哈尔滨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60黑龙江博尚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61黑龙江美熙美佳娜医疗整形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62黑龙江再生医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63哈尔滨艾美慧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64哈尔滨二四二医院哈尔滨65哈尔滨伊尚颜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66黑龙江省医美学会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67陈敬红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68哈尔滨市南岗区馥霖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69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哈尔滨70五常市薇斯圣韩美医疗美容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71哈尔滨恩喜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72哈尔滨嘉润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73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74哈尔滨钟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75哈尔滨市香坊区米兰尚恩医疗美容门诊哈尔滨76黑龙江省月几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西医疗美容所哈尔滨77黑龙江和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哈尔滨78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医院哈尔滨79哈尔滨市美奇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80哈尔滨博瑞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哈尔滨81哈尔滨优漾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82哈尔滨市骨伤科医院哈尔滨83哈尔滨嘉润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分公司哈尔滨84哈尔滨美仁邦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85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86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87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88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哈尔滨89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9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91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医院哈尔滨92北大荒集团总医院(总院)哈尔滨9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94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95黑龙江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96哈尔滨市朝鲜民族医医院哈尔滨97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1)哈尔滨98黑龙江璞龄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哈尔滨99黑龙江超龙医疗美容医院哈尔滨100哈尔滨雅美整形医疗美容医院哈尔滨101大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102哈尔滨大韩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103哈尔滨美辰医院哈尔滨104哈尔滨美奇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105哈尔滨市道里区崔洪勋医疗美容诊所哈尔滨106哈尔滨悦之美芳华医疗美容门诊部哈尔滨107建华区耿佳医疗美容诊所齐齐哈尔108建华区靓婕医疗美容门诊部齐齐哈尔109讷河市张丽医疗美容诊所齐齐哈尔110齐齐哈尔华枫艺美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111齐齐哈尔千百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齐齐哈尔112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113铁锋区泓康医美医疗美容门诊部齐齐哈尔114富拉尔基区玉坤医疗美容诊所齐齐哈尔115建华区闫洁医疗美容诊所齐齐哈尔116齐齐哈尔君悦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117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齐齐哈尔118泰来县董晓丽医疗美容科诊所齐齐哈尔119富拉尔基区杨萍医疗美容诊所齐齐哈尔120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方福顺医疗美容诊所齐齐哈尔121黑龙江绣颜源挚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齐齐哈尔122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齐齐哈尔123泰来县人民医院齐齐哈尔124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125龙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齐齐哈尔126齐齐哈尔艾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克山分公司齐齐哈尔127富拉尔基区人民医院齐齐哈尔128靓婕医疗美容门诊部齐齐哈尔129龙江县苗忠华医疗美容诊所齐齐哈尔130龙沙区医联门诊部齐齐哈尔131牡丹江市东安区邹倩医疗美容诊所牡丹江132牡丹江市东安区邹钦医疗美容诊所牡丹江133牡丹江市回民医院牡丹江134牡丹江市君美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牡丹江135牡丹江市西安区雅施医疗美容门诊部牡丹江136牡丹江市西安区一龄医疗美容门诊部牡丹江137牡丹江市西安区邹钦医疗美容诊所牡丹江138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牡丹江139牡丹江珍妮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牡丹江140林口县人民医院牡丹江141牡丹江市西安区莎莎医疗美容门诊部牡丹江142牡丹江市西安区王海燕医疗美容门诊部牡丹江143邹毓超医疗美容诊所牡丹江144富拉尔基区玉坤医疗美容诊所牡丹江145绥芬河市人民医院牡丹江146大庆超龙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大庆147大庆高新区郭永波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48大庆高新区立财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49大庆高新区玉美人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50大庆市诺妍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大庆151大庆市让胡路区简一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52大庆市让胡路区姜红云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53大庆市让胡路区龙一南医疗整形美容诊所大庆154大庆市让胡路区彤铭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55大庆市萨尔图区京沪一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56大庆市萨尔图区天姿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57大庆市萨尔图区邢立辉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58黑龙江省盛熹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大庆159黑龙江省童熙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大庆160焕颜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大庆161肇州县至臻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大庆162大庆高新区田立粮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63大庆市萨尔图区张小熊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64大庆亿美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大庆165大庆市龙凤区淇尔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66大庆油田总医院大庆167绣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68田立粮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69大庆焕颜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大庆170倾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大庆171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172大庆龙南医院大庆173大庆市第五医院大庆174肇源县中医院大庆175大庆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大庆176大庆市让胡路区海燕老年医院大庆177大庆立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大庆178大庆市康恩综合门诊部大庆179大庆涞曼丽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大庆180大庆亿美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亿美医疗美容诊所大庆181黑龙江省希美尚颜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大庆182富锦市盛羽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佳木斯183桦川县人民医院佳木斯184桦南县百幸医院佳木斯185佳木斯韩艺来医疗美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佳木斯186佳木斯琦颜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佳木斯187佳木斯市东风区马文山医疗美容外科诊所佳木斯188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佳木斯189佳木斯市前进区高雅医疗美容科诊所佳木斯190佳木斯市前进区恒美医疗美容门诊佳木斯191佳木斯市前进区美白医疗美容医院佳木斯192汤原县眉色之间医疗美容诊所佳木斯193汤原县艺美医疗美容诊所佳木斯194佳木斯韩艺来医疗美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佳木斯195佳木斯市前进区恒美医疗美容门诊佳木斯196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佳木斯197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佳木斯198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佳木斯199齐新佳医疗美容科诊所佳木斯200鸡冠区李厚民医疗美容诊所鸡西市201鸡西市爱美斯美容有限公司鸡冠医疗美容诊所鸡西202鸡西市妇幼保健院鸡西203密山爱民医院鸡西204密山市宋开宇医疗美容科诊所鸡西205鸡西市鸡冠区于秀群医疗美容诊所鸡西206鸡西御美楼医疗美容门诊部鸡西207虎林市靓丽枫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鸡西208宝清县陈磊医疗美容诊所双鸭山209集贤县人民医院双鸭山210吕信金秋医疗美容诊所双鸭山211宝清县陈磊医疗美容诊所双鸭山212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双鸭山213集贤县人民医院双鸭山214伊春市伊春区王霞医疗美容诊所伊春215伊美区兰宇医疗美容诊所伊春216铁力市中医院伊春217七台河市桃山区双燕医疗美容门诊部七台河218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七台河219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七台河220鹤岗市工农区马英医疗美容门诊鹤岗221鹤岗市工农区周小伟医疗美容诊所鹤岗222鹤岗市人民医院鹤岗223黑河市合作区新彩仪医疗美容门诊部黑河224黑河市海兰医院黑河225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1)黑河226嫩江市李玉芬医疗美容诊所黑河227黑河市合作区新彩仪医疗美容门诊部黑河228北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黑河229青冈县医尔美李铁军医疗美容诊所绥化230绥化市北林区李伟美容整形外科诊所绥化231绥化市那样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绥化232绥棱县刘德成医疗美容诊所绥化233绥化市北林区李伟美容整形外科诊所绥化234大兴安岭加格达奇亚当斯美容诊所大兴安岭235加格达奇区辛国辉医疗美容诊所大兴安岭说明:本表为样表,涉及使用单位较多,以电子文档方式发给各地,各地应在确保本表涉及机构5月底前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持续覆盖其它医疗机构。联系人回执姓名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备注:此表各单位应于4月28日之前上报各上级部门联系人。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近日,2023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在宜宾市召开。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全出席会议并讲话,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宿斌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传达了2023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22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通报了各市(州)2022年药、械、化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周全指出,一要慎终如始,加强防疫药械安全监测,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二要压实责任,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人群,全面防控药品安全风险;三要加强统筹谋划,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构建“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药物警戒体系能力建设。会上,成都、宜宾、泸州、南充、德阳、巴中6个市作交流发言。省局有关处室、第三检查分局、省审评中心负责同志,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监测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近日,浙江省药监局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3〕10号)精神,制定出台《2023年浙江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方案》,省药监局组织各市局和省药品稽查局、省食药检院开展化妆品抽检工作。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结合浙江省实际监管情况,明确本年度的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总体目标,部署开展国家局转移支付专项抽样检验(以下简称“国抽”)815批次、省级抽样检验(以下简称“省抽”)1900批次,共计2715批。并对上一年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抽检。化妆品抽检工作以“监检结合”形式展开,分别对化妆品的生产环节和经营环节进行抽检,并组织网络专项抽检。针对抽检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药监局明确核查处置的各单位责任分工,根据各自分工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进行风险控制,为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5月5日,第四检查分局在南充市组织召开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暨法律风险警示培训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南充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总监许永波参加会议并致辞。陈永红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形势,努力提升“川药”质量水平;要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要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打造清正廉洁、作风过硬、敢打硬仗的药品监管队伍。省局相关处室通报了中药饮片监管情况,分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围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法规培训。南充、广元、达州、广安、巴中等5市的2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参加会议。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日前,省局出台《2023年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和举措清单》,明确12项具体对照学习举措,推动我省药品监管系统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质的提升。在认真研究沪苏浙在创新科学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等方面的新打法、新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对照学习视野,把京津冀、粤港澳等其他先发地区在推进药品监管改革、筑牢安全底线、提升监管效能、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引领性政策文件、改革性措施和创新性做法,纳入对照学习范围。通过全面系统分析对照,《2023年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和举措清单》共涵盖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等药品监管部门在减轻企业负担、中药饮片案件查办、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促进化妆品经营行为规范、药品安全非现场监管、药品审评核查分中心设置、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检查员管理、医疗器械审评机制、提升药品检验检测能力等10个方面12项具体对照学习举措。省局将实行季度推进,强化调度督查、挂牌督办和建账销号,形成科学高效的办理调度督办工作闭环,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全面提升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强化风险管理,省药监局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要求,于近期组织对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备案的7个中药(民族药)制剂开展备案后审查。经资料审核及专家审查,对4个不符合《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资料目录及技术要求》的品种,由省药监局予以取消备案;对其余3个品种提出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整改后申请备案变更的要求。同时,省药监局将2022年新备案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单位列入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使用环节的监管,形成监管闭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排查疫苗储存运输全程冷链管控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疫苗使用安全,近日,省药品监管局组织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疫苗检查中心)、西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疾控中心对西宁地区五区两县14家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此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对有关疫苗采购使用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建立情况、疫苗存储(运输)设施设备配备及实际使用情况、疫苗接收(购进)管理情况、疫苗存储(运输)、养护管理、储存运输设备定期校准、全程电子追溯、使用效期、过期疫苗销毁处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结果看,西宁地区疫苗储运管理总体状况良好,但也发现一些隐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级卫生健康委。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对全省各市州疫苗质量安全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对疫苗的风险管控,加强疫苗质量安全信息的互相推送和处置工作衔接,确保公众使用疫苗质量安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