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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某科技有限公司B签订了护肤品开发技术服务合同,并于2020年6月为其生产标示商标“FXXXXXXXX”的可溶性丝素蛋白块(5ml西林瓶装)10万瓶,货值金额35万元,违法所得30万元。被举报后,A公司主动召回全部产品,全额退回货款,并中止了生产行为。其间,办案机构对涉案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
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新增加了一个生产单元,即皂基单元。那么,什么产品属于皂基单元呢?一起来看看。
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都了解,生产用水需每年外检,取得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新规对于生产用水的描述做了改动,那么,新规下还需要每年外检吗?
凡是以市场销售为目的的进口普通化妆品,都需要到国家药监局备案,否则就无法正常通关,也无法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那么,进口化妆品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版系统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上线运行,一起来看看吧。
在医药体制改革升级的大背景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在动态检查的过程中,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重点将渗透到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加强了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NMPA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对企业进行日常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已成为常态化。为了帮助医药从业人员更直接了解到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在这里小编将会归纳整理近期常见违规情况,及处罚措施,促进企业正确、准确、精确地开展自检自查,减
和我们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食品、化妆品,如今已是琳琅满目,可谓百花齐放。尤其是产品的包装,更是令人眼花缭乱。包装不仅具有保护商品、便于储运、利于计算等基本功能,而且还可以美化商品、引导消费、提高商品附加值。但一些生产厂家违背经济实惠、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的包装规则,为追求促销和高额利润而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商品过度包装一方面浪费自然资源,催生了商品价格虚高,另一方面又制造大量垃圾,对环境造成污
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行业正式进入功效评价时代。产品功效成为功效时代开发新品的核心,以功效为主导,熟悉化妆品功效分类、宣称评价要求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开发功效型产品的第一步。本文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对化妆品功效分类规则、注意事项、功效宣称评价项目要求进行解读。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附表一:“功效宣称分类目录”的规定,新
上海某医疗美容门诊因其在某平台的自有网店内发布的【果酸焕肤】广告中,含有“消炎”的内容,被罚三千四百元。
随着化妆品新规的实施,化妆品品牌方要考虑的不仅是做好品牌,更要考虑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在新规的监管体系下合法合规生产。化妆品品牌方如何搭建质量体系?体系文件要怎么编写?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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