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8 收藏
新规下化妆品企业生产用水还需要每年外检吗?
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都了解,
生产用水需每年外检,
取得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新规对于生产用水的描述做了改动,
那么,新规下还需要每年外检吗?
我们先来看看新规是怎么要求的。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三条,
企业生产用水的水质和水量应当满足生产要求,
水质至少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生产用水为小型集中式供水或者分散式供水的,
应当由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生产用水进行检测,
每年至少一次。
法规中对于每年外检的情形做了限定,
小型集中式供水或者分散式供水。
小型集中式供水是指
农村日供水在1000立方米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
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指直接从水源取水,
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如使用井水。
绝大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
都是使用的集中式供水,
即自来水,
这部分企业呢,是不再需要每年外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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