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套餐
《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在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CIO关注到大家还有着不少相关疑问,其中就包括如何进行产品标签样稿的填写......
CIO在监管盘点中与大家分享过:广州某化妆品公司生产未经注册的国产特殊化妆品、上市销售未备案化妆品,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最后被从重处罚42万余元的案例......
2024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X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国品牌海藻面膜(精选小颗粒)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在医药体制改革升级的大背景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合规性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在动态检查的过程中,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重点将渗透到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加强了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NMPA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对企业进行日常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已成为常态化。为了帮助医药从业人员更直接了解到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在这里小编将会归纳整理近期常见违规情况及处罚措施,促进企业正确、准确、精确地开展自检自查,降低质量
CIO在监管盘点时注意到,近几个月大多数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被处罚,都是栽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上的, 那么,针对这个问题,化妆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如何做好进销存查验制度呢?
为了激励和规范化妆品新原料的研究与创新,中检院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的相关公告,制订了《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并予以发布,其主旨是为化妆品新原料的申请人(包括注册人和备案人)与技术审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清晰、高效的沟通桥梁。根据这套工作机制,申请人在提交新原料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资料之前,以及在审评过程中,可以直接与技术审评部门就技术问题进行沟通。这种沟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服务号
订阅号
可以介绍下你们的产品么
看看服务的案例,服务的企业
这个项目怎么开展
帮我评估一下费用
了解办理详情,服务周期
感谢您的关注,请填写一下您的信息与需求,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