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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药体制改革升级的大背景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合规性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在动态检查的过程中,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重点将渗透到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加强了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NMPA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对企业进行日常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已成为常态化。为了帮助医药从业人员更直接了解到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在这里小编将会归纳整理近期常见违规情况及处罚措施,促进企业正确、准确、精确地开展自检自查,降低质量
2023年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3/1490,对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进行了修订,将部分化妆品原料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有生殖毒性(CMR)物质,并纳入法规(EC)No 1223/2009的附录Ⅱ,即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当中。本则新发布的法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其中部分物质目前仍在我国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
现在市面上热销的许多儿童梳妆台玩具都包括所谓的眼影、口红、腮红、指甲油等产品。然而,这些产品中很多都是由玩具制造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并不可被视为化妆品。因此,倘若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将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等不良反应。一、儿童化妆品与玩具的区别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而根据《化妆品监督
根据国家药监局2022年4月8日在官网发布的公告《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中,写明了“主动注销的产品,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备案信息注销前已上市的相关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能够看到“大牌平替”、“小样清仓”一类的化妆品销售话术。这些号称有着与大牌正品相同效果的化妆品,其价格往往低得令人发指。根据过往众多曝光案例,这类来源不明的化妆品大多是小工厂甚至小作坊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的,短时间内或许能呈现出比正常合规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更好的使用效果,但实际上其中添加的违法物质已超过相关规定数倍。根据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后续修订、发布的
牙膏,是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的物品之一。市面上各种品牌与宣称功效的牙膏产品琳琅满目,让我们在选购时挑花了眼。但是,对于这一管小小的牙膏,你又了解多少关于它的事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指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同时,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问题解答(一)》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不得随意改变产品配方,因其使用的原料更换供应商等导致产品配方不可避免的发生微小变化,这种情形的配方微小变化是允许的,但应满足《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款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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