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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根据近期各省市医疗器械GMP检查的结果公示,梳理了以下企业频发的缺陷问题,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注意了,主要包括“厂房与设施”、“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文件管理”、“设备”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提交的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是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在医药体制改革升级的大背景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合规性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在动态检查的过程中,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重点将渗透到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加强了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NMPA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对企业进行日常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已成为常态化。为了帮助医药从业人员更直接了解到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在这里小编将会归纳整理近期常见违规情况及处罚措施,促进企业正确、准确、精确地开展自检自查,降低质
家用射频美容仪大限已到。4月1日,射频类美容仪纳入三类医疗器械管理新规正式施行。这也就意味着,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射频类美容仪早已开启“紧急清仓”,不少品牌清理射频仪产品的库存,甚至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促销。其中,有“贵妇美容仪”之称的宙斯二代美容仪,原价11299元,促销价5984元。如今,狂飙多年的
新版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标准在2023年11月起就正式实施了,其中明确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规范、流程和文件要求。除此之外,行业标准应用指南在2024年7月1日起也要正式实施了。 那么,企业如何根据相关标准做好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呢?涉及的管理要求有哪些?如何提高风险管理技术?
早前,国家药监局就已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简称30号公告),明确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自2024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自2024年4月1日起,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企业,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期,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
2024年2月,广州市市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通知,广州一医械企业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被判定“生产未取得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罚没款高达80余万。
当发现医疗器械产品存在缺陷时,主动召回,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负责、对患者安全负责的重要体现。那么,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主动召回工作的有效实施,生产企业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在美容界的璀璨星河中,射频美容仪曾以其神奇的功效吸引着众多爱美者的目光。然而,近日的“降价狂潮”却让人们看到了这个行业背后的风云变幻。曾经价格高昂的射频美容仪,如今纷纷跳水降价,甚至以“清仓”的姿态出现在各大电商平台。这一切,都源于即将实施的新规。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对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09-07-02射频治疗(非消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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