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务人员因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申请材料
1、基本情况;
2、授权委托书;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携带证明备案表;
4、营业执照(免);
5、归档材料目录;
6、单位介绍信。
常见问题
问题1:携带证明个人能办理吗?
答: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发布,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666号)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事项适用于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