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经批准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药品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
(二)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
(三)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四)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外贸出口企业;
(五)经农业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兽用盐酸麻黄素注射液生产计划的兽药生产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自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用于药品生产的,也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购用证明》。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查(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制证(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5、取件(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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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保证函;
2、购销合同;
3、安全管理承诺书;
4、药品注册批件;
5、用途证明;
6、营业执照;
7、购进使用情况;
8、合法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需求证明材料;
9、《药品经营许可证》;
10、增值税发票;
11、药品生产许可证;
12、出口许可文件;
13、授权委托书;
14、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15、归档资料目录;
16、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书。
常见问题
问题1:请问申请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场地、设施、拟购买的品种、规格等,以公司红头正式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