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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3年 山东省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 - C01窗口

4、咨询电话:0531-8208318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科研单位;

2.符合《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2017年11月修正)第三条至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查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请: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首先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

2、受理: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行政许可: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审批决定书。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进口药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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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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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

2、《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

3、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持有者如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其药品的,需提供委托出口函。

5、国内使用单位合法资质的证明、药品使用数量的测算依据以及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和管理该药品的保证函。

6、相应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8、凡提交申报材料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

常见问题

问题1: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要有进口准许证吗?

答:根据《反兴奋剂条例》 第十一条: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除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外,还应当取得进口准许证。申请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当说明其用途。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用途合法的,应当予以批准,发给进口准许证。海关凭进口准许证放行。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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