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 表格中项目内容应填写齐全。2.填报信息应与证照信息一致。3.加盖公章,公章与“单位名称”一致。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决定(时限:18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发证(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批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问题1:取得定点生产批件还需再行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吗?
答:本事项既发放定点生产批件同时也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