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审查决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药品进口准许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供临床用、教学科研、境外委托生产);>>申请表
2、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供临床用、教学科研);
3、《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供临床用);
4、《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持有者如委托非本公司代理出口其药品的,需提供委托出口函(供临床用);
5、进口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报送《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供临床用);
6、国内使用单位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药品使用数量的测算依据以及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和管理该药品的保证函(教学科研、境外委托生产);
7、相应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教学科研);
8、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进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教学科研、境外委托生产)。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药品《进口准许证》有效期多久?
答:药品《进口准许证》有效期1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