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1-63269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供一套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或者委托相关人员递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2、受理: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3、审查与决定: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请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属依法登记的药品经营企业;(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6)审批申请提交的资料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则不予批准。
4、颁证与送达:10个工作日。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变更申请表(包含真实性承诺);>>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拟变更的仓库情况(包括设施设备,仅变更仓库提供);拟核减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库存情况及处置的说明(核减提供);
5、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本市范围内申请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没有携带授权委托书可以吗?
答:如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