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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审批新办申请指南、流程

2023年 上海市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1-63269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与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

2、符合申办流程,资料符合要求。

3、技术审评符合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供一套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或者委托相关人员递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2、受理: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3、审查与决定:30个工作日。

4、颁证与送达:10个工作日。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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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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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5、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责,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辐射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备情况;

6、各类人员(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简况及上岗资历证明。包括受教育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技术职称;

7、拟经营药品品种清单;

8、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9、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情况。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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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办理《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答:(1)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与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

(2)符合申办流程,资料符合要求。

(3)技术审评符合要求。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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