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内向西100米(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10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收购医疗用毒性药品必要性说明;
4、拟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目录;
5、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安全的管理制度;
6、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管理专门人员情况;
7、企业医疗毒性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8、企业周边环境平面图企业总平面布置图;
9、储存设施、设备目录,安全设施明细;
10、法人授权委托书;
11、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护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第三条 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