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内向西100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10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4、制证
申请材料
1、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
5、药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
6、供货协议;
7、拟采取的运输方式及安全措施说明。
结果样本
暂无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