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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安徽省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882、0551-6299979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 携带人应为属于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2. 该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出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的处方权,确因医疗需要而携带;

3. 携带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为少量。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7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GSP合规审计(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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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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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确定携带人为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说明;

2、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需求证明性材料。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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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奥赛利定属于麻醉药品吗?

答:奥赛利定已列入麻醉药品目录。


问题2:氨酚羟考酮、苏沃雷生、吡仑帕奈、依他佐辛、曲马多复方制剂是精神药品吗?

答:是。


问题3: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不是医务人员行不行?能否为不属于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办理该事项?

答:不可以,必须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问题4:每剂量单位含氢可酮碱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是否属于精神药品?

答:每剂量单位含氢可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每剂量单位含氢可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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