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湖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规则》(鄂医保发〔2025〕45号)有关规定,我们对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有关企业递交的药品主动降价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药品价格信息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药品采购准入模块”通过“申(投)诉管理”进行申(投)诉,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投诉材料。 附件:部分挂网药品价格调整信息公示表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6年5月26日
根据我市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拟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1.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产品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药品。2.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3.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二、调整规则同企业同品种药品剂型、规格、包装应符合差比价规则,具体规则如下:1.中选产品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规格和包装,挂网价格应当基于其中选价格按照差比价规则计算。2.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全国各省市挂网价格,不符合要求的暂停挂网。3.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全国各省市挂网价格和同品种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我市最低挂网价格,且不得高于同品种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我市最低挂网价格的1.5倍;不符合价格要求的暂停挂网。同品种过评药品在我市挂网超过三家的,取消未过评药品的挂网资格,在过评后可恢复挂网资格。三、时间安排1.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药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供应价格填报。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在“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药品信息采集-药品价格填报”页面查看药品信息并填报拟挂网价格。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说明。时间安排:2026年5月28日-6月1日17时。2.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供应价格填报。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在“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药品信息采集-药品价格填报”页面查看药品信息并填报拟挂网价格。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说明。时间安排:2026年6月2日-6月3日17时。四、其他事项1.集采同品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若有特殊临床价值的可保留挂网资格,挂网价格须符合未过评药品价格要求。2.如遇国家或我市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五、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6联系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5月28日
为规范人体基因数据研究行为,促进人体基因数据研究的健康发展,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生命科学伦理分委员会研究编制了《人体基因数据研究伦理指引》,供相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参考使用。 附件:人体基因数据研究伦理指引
为规范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提升行政决策的正确性,按照《福建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办法》,我们起草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政策文件清理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征集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6月11日二、征集要求 对《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并写明理由。三、征集方式(一)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直接在线提交。(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物价大厦医保局规财处,邮编350001,并在信访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附件:附件2.《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送审稿)》政策说明.pdf附件1: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各相关医药企业: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设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国家支持医药产业“走出去”的号召,宁波市医疗保障局正全力推进线上交易平台的建设与优化。现为进一步拓宽国内医药产品的国际销售渠道,助力企业精准对接中东欧等海外市场,现诚挚邀请企业信誉良好,产品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入驻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并完成产品挂网。联系人:0574-89298052 屠老师附件:1.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基本情况介绍.docx 2.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docx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5月28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8号)和《重庆市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渝医保发〔2025〕40号),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为保障企业申报挂网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2026年5月6日至5月31日期间已在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或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药品新增挂网申请的,且产品资质符合受理条件的新增挂网药品。二、时间安排6月1~7日,药交所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挂网申请及相关信息,核验过程中如需企业补充澄清材料的,企业须在6月5日前通过系统提交。6月8~9日,药交所对挂网申请初验通过的产品核验其报价是否符合相关挂网条件。6月10~11日,请相关企业登录系统查看【挂网申请管理-按产品报价】中报价药品(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除外)“是否需确认价格”,若显示为“是”则须在【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中对“待确认”产品的核验价格进行确认;若对核验价格存疑,须通过系统进行申诉。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均须进行价格确认。操作路径:【药品管理】-【挂牌商品管理】-【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选择产品-确认价格则点击“确认”;不接受价格则点击“拒绝”;价格存疑则点击“申诉”,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诉材料。6月12日,药交所开放药品挂网工作企业接待日,现场集中为企业提供咨询解答。6月12~18日,挂网申请核验通过且确认价格的药品通过系统公示并接受企业投诉,投诉路径:【药交网】-【意见反馈】-【新增】。6月22日,申报产品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挂网。三、注意事项1. 企业请主动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自查自纠,及时提交调价申请,规范相关产品在我市的挂网价格。已挂网药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挂网价后,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平台上提交挂网价调整申请;对未及时申请、申请内容不实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作暂停挂网等处理。2. 企业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验意见,如未在要求时间内澄清的,挂网申请将核验不通过。3. 挂网申请核验不通过或未确认核验价格的产品将不予挂网。4. 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39-2233按1号键转药品业务咨询。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28日
各疫苗生产企业,相关疫苗代理商:为了进一步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的需求,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我中心计划组织开展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季度增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按照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和省政务中心《关于印发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疾控〔2021〕51号)要求,符合上市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可增补更新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二、增补条件及方式(一)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上市许可持有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通过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申报材料,尚未建立账号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可提前向省疾控中心申请账号。增补申报截止后,省疾控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品种将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相关疫苗品种将正式增补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同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备案。(二)增补资质材料1.增补申请函(内容自拟);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4.药品注册证书(含说明书);5.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6.品种报价(以元为单位);7.拟在海南首次入围的新品种,提供价格制定依据说明。已在别的省份入围的品种,提供在3个周边省份已经中标的价格证明(网上价格截图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境外疫苗厂商,需提供在我国境内指定的一家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进口);10.进口疫苗需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11.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文件、不良反应处理情况报告。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并公证),并逐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上传至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齐全。三、其他(一)增补报价包含疫苗储运费,将疫苗申报价格与疫苗储运费分列。(二)联系方式:0898-65315782、0898-65340425。
各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根据《关于做好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29号)要求,为做好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现就配送关系维护、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一、中选产品信息查看各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带量采购配送关系设置”查看中选产品信息。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由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时间安排:2026年5月13日-5月30日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工作,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时间安排:2025年5月13日-5月30日四、中选结果执行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于5月31日起正式执行,我中心将及时完善和更新中选产品信息标识、价格以及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及时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附件:耗材组套类带量产品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耗材带量产品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2026年5月8日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从市监处罚〔2026〕83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该店注册有执业药师一人,执业药师为张丽媚。2026年1月4日,我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我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2026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前进东一巷75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门店入口处柜台上放置有“执业药师在岗”告示牌,该店的注册执业药师张丽媚未在岗,当事人在未经执业药师审核的情况下共计销售了“中华跌打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316、规格:6g*6丸/盒,生产企业: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他达拉非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050、规格:20mg*6片/盒,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美拉挫肠溶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104、规格:20mg*16粒/盒,生产企业: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克拉霉素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55、规格:0.25g*6粒/盒,生产企业: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肝康宁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137、规格:1.0g*30片/盒,生产企业: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5种共计5盒处方药。当事人在向顾客销售上述5盒处方药时顾客均未出具处方。处罚依据: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对当事人经责令改正后再次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并处5000元罚款。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康丽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17MADM1CDP65法定代表人:刘导权处罚决定日期:2026-05-25公示截止期:2026-08-25处罚机关: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安尼妥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恩尼妥)上市,该品种联合化疗适用于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含曲妥珠单抗治疗方案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ER2阳性成人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该品种的上市为相关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