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要求,经梳理,我局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特殊环节保留清单》(内药监通告〔2025〕11号)进行了调整,形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特殊环节保留清单(2026年版)》,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特殊环节保留清单(2026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特殊环节保留清单(2026年版).xlsx
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云南圣霖医药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滇AA871s00032)向我局提交暂停经营活动报告。现予以通告如下:该企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任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的,需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予以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26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JX-HC2024-01)》要求,经企业申请,现将拟增补产品及变更情况予以公示。一、公示内容中选产品增补、变更情况。(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三、相关说明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耗材办事大厅”界面,选择业务类型“耗材-挂网信息申诉”,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诉材料,并在标题名称和内容中注明“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中选产品增补的申诉”。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附件:1.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新增中选产品公示表 2.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6年8月26日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180号)相关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更新后的联动参考价和我省参考价信息(详见附件)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参考本通知内容作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2.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联动参考价公布3.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4.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联动参考价公布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8月26日
公示品种:保和颗粒、妇炎净片、五子衍宗颗粒和散痛舒分散片(含2个规格)公示期:2026.08.26到2026.09.26详情请查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OTC)转换公示栏目公示期内查看地址:http://otc.adrs.org.cn:18888/OTCweb/pages/NoticeApply.action公示期外查看地址:http://otc.adrs.org.cn:18888/OTCweb/pages/HistoryNoticeApply.action
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企业申请,现注销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山西云昌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临汾药品批发分公司(许可证号:晋AB3570114)、山西天熙药业有限公司(许可证号:晋AB359000027)。特此通告。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24日
各有关单位:为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项目筛选与退出机制,广泛征集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筛选出具有显著临床价值和转化前景的优质项目,高效做好项目匹配、培育辅导、转化落地等工作,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共同制定了《山西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筛选退出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8月7日山西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筛选退出方案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6〕28号)及国家局器械注册司《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筛选退出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项目筛选与退出机制,从全省医疗机构征集的临床创新成果中,识别具有转化潜力的优质项目,形成省级“春雨行动”项目库,为后续分类培育和精准服务奠定基础,提升临床研究成果转化质效,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原则(一)临床导向,价值优先。坚持以临床应用价值和创新性为核心评价维度,确保筛选出的项目能够切实解决临床痛点,满足临床需求。(二)分类管理,闭环运行。对筛选出的项目,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跟踪问效,动态掌握项目进程,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三)科学规范,客观公正。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完善回避制度,确保筛选过程科学严谨、规范透明。(四)动态调整,进退有序。项目库实行定期评估和动态更新,畅通准入和退出渠道,确保项目库持续良好运行。三、组织架构成立由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山西综改区晋中开发区等单位组成的“春雨行动”项目筛选退出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项目筛选退出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药监局行政审批管理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政策宣贯、项目征集、组建评审专家库、制定评审标准、组织评审会议、公示评审结果、协调解决运行机制等日常工作。四、筛选标准(一)评审维度与分值结构评审采用百分制,设置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专家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评分结果分三个等级:总分≥80分的项目纳入重点培育库,60-79分的项目纳入观察培育库,
各相关企业:根据《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JX-HC2024-01)》要求,经企业申请,现将拟增补产品及变更情况予以公示。一、公示内容中选产品增补、变更情况。(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三、相关说明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耗材办事大厅”界面,选择业务类型“耗材-挂网信息申诉”,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诉材料,并在标题名称和内容中注明“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中选产品增补的申诉”。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附件:1.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新增中选产品公示表 2.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6年8月26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近期部分企业提交了负压引流套装等104个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下调的申请,现将拟调整价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产品将按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调整价格信息表.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