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推进中药保护品种质量持续提升,保证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关于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8月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公告意见反馈”。 附件:1.关于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7月7日
菏泽华佗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特此通告。附件:菏泽华佗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9日附件: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至备注菏泽华佗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鲁BA530100027郭永革衣鑫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园艺场六队1号院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2029年6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5〕45号),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推动广西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我局组织修订了《广西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治区药监局审批注册处邮箱spzc@yjj.gxzf.gov.cn,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广西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审批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6年7月9日(联系人:邹永谦、覃月桂,联系电话:5893132、5843050。)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注函〔2024〕52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3〕89号),现公布我市2026年二季度批准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目录集。附件:重庆市两江新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集.xls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经企业申请,本机关拟注销四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028a00050;经营方式:批发;经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168号D区18栋1楼1号、2楼1号;法定代表人:宋昱;主要负责人:李小花;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药品)(含冷藏)]。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28-86912503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经企业申请,本机关拟注销四川叮当智慧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BA028a00536;经营方式: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经营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9栋7层702号;法定代表人:黄晓勇;主要负责人:苏灿;经营范围: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含冷藏药品)、化学药(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28-86912503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根据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盛世源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的操作规范(2025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要求,将北京盛世源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失信等级评定为“失信”,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7月9日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的沟通交流,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同时,搭建企业单位之间互相交流的平台,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建立并实施“企业及社会组织公开接待日”制度。7月份“企业接待日”时间为:7月14日(星期二)14:00-17:00,地点为: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中兴二巷5甲8号)。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前来咨询。企业接待日“小贴士”一、设立目的建立“企业及社会组织公开接待日制度”是辽宁省医保局《辽宁省医疗保障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二项措施》明确的便民利企重要举措之一,主要目的就是面向医保、医疗、医药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每月确定一天为公开接待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办公效率,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畅通医保部门与有关企业、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及信息共享渠道。二、接待内容辽宁省医保局将在“企业接待日”活动中,重点围绕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较为关注、来访咨询频次较高的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及医药服务管理等业务,定期集中介绍有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接受咨询,听取意见建议,解决服务对象普遍反映的问题。三、时间地点将每月第三周的周三为“企业接待日”(每月1日所在星期为第一周。接待日如逢节假日,向后顺延一周)。接待时间为下午14:00-17:00。地点设置在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中兴二巷5甲8号)。四、接待环节一是由辽宁省医保局参加接待部门介绍近一阶段开展和推进的主要工作;二是对企(事)业单位在接待日之前提出的咨询事项进行集中解答;三是对服务对象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接收各企(事)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五、其他事宜提倡各医药企业相关人员按照接待日安排集中来访或咨询。同时,辽宁省医保局原有电话、网络、邮箱等线上渠道继续开放,有临时或紧急咨询需求的,可继续通过原有方式进行沟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6〕51号各市医疗保障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我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精神,按照《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FDQLC-2025-1)》《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X-ZYZJ2025-01)》《省际联盟缝合线等 5 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24-HC2025-1)》《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GHDL-2026-1)》《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NGZJLC-2025-1)》《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湖南)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LM-HCDL2025-1)》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执行相关集采中选结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和约定采购量 本次落地执行的省际联盟集采和接续医用耗材产品有福建牵头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广西牵头中医针具类、辽宁牵头缝合线等5类、河南牵头冠脉介入球囊类、重庆牵头输尿管支架类、湖南牵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京津冀“3+N”联盟留置针、硬脑(脊)膜补片、止血材料类、河南牵头通用介入、神经外科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具体见附件1-10。 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依据各医疗机构报量及“中选产品选量”结果产生,由省药械采购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核定并组织完成省药械采购平台购销协议签订。 二、执行时间及采购周期 本次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采和接续中选结果自2026年7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采购周期具体见附件11。 执行期间采购周期如有调整或续约,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统筹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的监测通报,将集采执行情况纳入医保“两定”协议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及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 附件:1.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2.缝合线、注射器、泵用输液器、吸氧管、真空采血管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3.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4.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5.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6.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7.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8.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9.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10.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11.本次落地执行集采和接续医用耗材采购周期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相关企业:根据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拟开展等离子刀头类医用耗材企业产品信息摸底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摸底范围 用于开放式和内窥镜手术的等离子手术电极(含具有等离子功能的射频/高频电极)且对目标组织具有切割、消融、止血等作用。临床科室适用范围为耳鼻喉、妇科和泌尿外科、运动医学、骨科及其他科室。二、信息申报时间2026年7月10日-7月16日18:00(企业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产品信息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可自行修改完善)。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企业使用数字证书及时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点击“耗材招标”,选择“等离子刀头类医用耗材产品摸底”项目,维护企业信息后,按适用科室申报相关产品信息。四、工作要求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信息摸底申报工作。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