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马敬涛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证编号:501225830375),并予以公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使用工作,根据《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5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予以公布,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用耗材产品范围2026年5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维护时间2026年5月29日起开始维护,请企业尽快维护以便医疗机构下单采购。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自主选择耗材配送企业并予以添加产品。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生产企业”。(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配送企业”。四、签订三方购销协议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合同管理页面签订购销协议。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医疗机构”。五、其他要求(一)监督考核。生产企业是保障耗材生产、质量、供应和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产品供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对其企业经营、价格成本、配送到位等情况的监督考核。(二)自主选择。生产企业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自主选择具有配送资质、信誉度好、配送能力强的经营企业负责该产品在宁夏的配送,确保挂网产品配送覆盖全区所有参加医用耗材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生产企业以医疗机构为单位指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不得指定配送企业。(三)保障供应。为保障我区医疗机构挂网品种供应,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配送工作,确保我区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六、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929 附件:2026年5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企业及医疗机构: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序号标识有关事项的函》,现对药品交易和招标系统部分药品目录予以相应国家基本药物序号标识(见附表),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调整采购数据信息。2026年5月29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部分中选超声刀头产品注册证类别调整信息变更情况(第四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申投诉,现将变更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部分中选超声刀头产品注册证类别调整信息变更结果(第四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9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2026年5月一批集采新准入中选产品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申投诉,现将中选结果予以公布,具体产品和价格请登录深圳阳光平台-耗材交易结算系统-通知公告内查看。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9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医药商业贿赂案源部分失信企业评定失信等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失信等级评定本次正式评价“失信”企业29家,“严重失信”企业17家,“特别严重失信”企业2家。(详见附件)失信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下发2024年第三、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及对应法院刑事判决书信息,相关失信企业向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等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二、处置措施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相关规定,对于配送企业,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限制或中止配送企业其在贵州省的配送资格1-5年;对于生产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限制或中止相关涉案产品或全部产品挂网、投标资格。评价结果自2026年7月1日起效,有效期三年。附件:2026年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情况表(第一期).docx序号涉案企业评级情况1安徽省阜阳众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特别严重失信2云南利康药品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3广东福业达药业有限公司严重失信4贵州晨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5贵州乐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贵州仁祥医药有限公司严重失信7贵州省黔南药业有限公司严重失信8贵州子琛贸易有限公司严重失信9国药控股遵义医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0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1河南龙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2黑龙江省完达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3江西圣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4江西智琛贸易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5江西中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6南昌市安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7南昌市慧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8南昌展与泰商贸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9四川天伦药业有限公司严重失信20毕节市中信商贸有限公司失信21广东平润药业有限公司失信22贵阳苏星贸易有限公司失信23贵州鼎康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4贵州东南药业有限公司失信25贵州赣邦科技有限公司失信26贵州玖鑫医药有限公司失信27贵州省鸿瑞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8贵州省钰丰药业有限公司失信29贵州万凯商贸有限公司失信30贵州喜腾芫商贸有限公司失信31贵州展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32杭州康思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33河南省强人商贸有限公司失信34河南省尚升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失信35河南省长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36江西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37江西景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38江西亮金公司失信39江西瑞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0南昌恪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1南昌市鑫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失信42南昌歆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3南通展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4普安县中西药公司失信45黔东南州东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6泰兴市康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失信47铜仁市众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失信48瓮安中西医公司失信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徐闻县济民医药有限公司等11家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规定,同意注销。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告(企业名单见附表)。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26日《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注销原因注销日期1粤DA759A1012026-07-15徐闻县济民医药有限公司曾有儒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5-262粤DB7590004532026-10-17徐闻县美宜康医药有限公司西连分公司林妹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5-083粤DA759A9852028-04-12徐闻县万康堂医药有限公司陈进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4-234粤DA75912592026-05-17徐闻众康医药有限公司邱潭英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4-215粤CB759A2782027-10-23徐闻县下桥镇华仔商行苏杰城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4-166粤DA7590004062026-04-11徐闻县小招医药有限公司伍国兰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3-317粤CB759A3082027-12-22徐闻县海海食品商行苏杰城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3-318粤CB759A1762027-06-05徐闻县日川饮料商行左琪琦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3-319粤CB759A2852027-11-02徐闻县利行食品商行苏杰城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3-3110粤CB759A1542027-05-16徐闻县云霞便利店左琪琦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3-3111粤CB759A3242028-02-13徐闻县永合佳食品商行苏杰城企业申请终止经营2026-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徐闻县周健营药品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经营企业未提出注销要求,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失效。现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告(企业名单见附表)。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26日《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注销原因注销日期1粤DA75913022026-05-24徐闻县周健营药品有限公司王艳军证书过期2026-05-262粤DA75911452026-05-12徐闻养源堂药业有限公司杨长春证书过期2026-05-263粤DA75910182026-04-14徐闻县嘉禄福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何玉开证书过期2026-05-264粤DB75910162026-04-13徐闻县迈陈镇康源大药房冯菲菲证书过期2026-05-265粤DB75910172026-04-13徐闻县迈陈镇益民药店冯媚媚证书过期2026-05-266粤DA7590006302026-04-13徐闻县瑶美医药有限公司何康春证书过期2026-05-26
为规范全区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管理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化解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治区药监局结合全区实际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 2026年6月12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0471-4507127电子邮箱:nmgyhltjgc@sina.com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28日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见附件1)。 《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4项方法为新增检验方法(见附件2—5)。《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方法》等4项方法为修订检验方法(见附件6—9),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方法。 上述8项方法自2027年3月1日起实施。在上述方法实施前,鼓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检验采用上述方法。 特此公告。 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2.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 3.化妆品中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的检验方法 4.化妆品中1-羟乙基-4,5-二氨基吡唑硫酸盐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 5.人体长期试用试验方法 6.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方法 7.体外哺乳动物染色体畸变试验方法 8.90天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9.90天经皮毒性试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