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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浙江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大典型案件发布

    2022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相继查办了一批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领域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近日,省药监局发布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大典型案件。一、“4·26”特大制售伪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2022年4月26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省局交办的案件线索:浙江某医疗用品公司销往省外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护人员穿戴时发现有破洞。宁波市局立即核查,发现涉案防护服系浙江某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吴某组织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因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宁波市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追查。截至目前,该案已捣毁医疗器械非法生产销售窝点4处,抓获吴某等犯罪嫌疑人20人,查获涉案假冒伪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43万余件,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二、平湖市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药品及编造检验记录案。2021年10月,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平湖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医用氧生产情况开展飞行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日至10月19日期间生产的医用氧未进行出厂质量检验,检验员陆某编造全套出厂检验记录。至案发,该公司共销售未经检验的医用氧4101瓶,销售货值金额76582元。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嘉兴市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76582元、并处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15倍的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三、宁波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原料生产化妆品案。2021年11月,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地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一款化妆品原料超过使用期限后,擅自延长该原料的使用期限,继续用于化妆品生产。至案发当事人共使用过期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44292.58元,违法所得40984.15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宁波市奉化区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984.15元、没收过期化妆品原料、并处货值金额7倍罚款310048.06元的行政处罚。四、吴某等人非法经营药品案。2021年5月11日,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当地卫健、公安部门查处一处非法行医窝点,现场发现被称为“韩国绿毒”的注射用肉毒毒素。经调查,上述“韩国绿毒”的供货者是某淘宝店铺经营者吴某,该店铺从2020年9月至案发销售额超过40万元,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因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玉环市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追查。截止目前,该案已捣毁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州市等地多个非法制售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查扣韩文标识或无标签的注射用肉毒毒素4.9万余瓶、疑似冒充肉毒毒素的原料17公斤,以及各类包装标签、说明书材料,涉案货值1.2亿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五、王某等非法回收医保药品系列案。2022年3月4日,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家小食杂店内存有大量药品。经调查,上述药品系一零售药店从王某、方某处购进后存放于小食杂店内,王某、方某二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大量非法回收医保药品,并销售给当地一些零售药店,涉案金额30余万元。因王某、方某涉嫌构成犯罪,诸暨市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诸暨市局对从非法渠道购进医保药品的5家涉案药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7万余元。另有4 家药店因涉嫌非法收购、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金额较大,被刑事立案调查。六、“9.14”特大妨害药品管理案。2021年5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浏览“民生e点通”平台的群众留言,发现有群众反映孩子使用中国台湾地区生产的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后造成青光眼。经调查,宁波市局发现辖区王某等人非法销售上述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且初步确定国内隐藏着一个非法销售团伙。因王某等涉嫌构成犯罪,宁波市局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追查。截至目前,该案已捣毁涉案仓储窝点17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7人,查获未经批准进口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12万余支,涉案金额1亿余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七、丽水市莲都区某美容馆自行配制化妆品案。2021年9月7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丽水市莲都区某美容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有大量自制化妆品。经查,当事人购买原料和外包材,在经营场所自行配制并销售、使用“凤凰膏”“育肤膏”等化妆品。截止案发,当事人共配制化妆品7个品种1007瓶(罐),涉案货值金额196276.6元,违法所得12357.6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的规定,丽水市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擅自配制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12357.6元、罚款196276.6元的行政处罚。八、台州椒江某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使用药品制剂案。2021年11月30日,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诊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配制三黄水、止痒水等医疗机构制剂,截止案发,共配制6200份,已使用5849份,货值金额96300元,违法所得91490元。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配制的制剂、没收违法所得91490元、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九、宁波某公司无证生产及宁波市某医院使用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案。2022年3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宁波市某医院时发现,当事人使用宁波某公司生产的脊柱侧弯矫形器,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但宁波某公司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资质,生产的脊柱侧弯矫形器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宁波市局对宁波某公司作出罚没款合计1584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宁波市局对宁波市某医院作出罚没款合计1447000元的行政处罚。十、李某无证经营药品案。2021年8月24日,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长兴县公安局移送的案件线索:李某涉嫌无证经营药品,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查,李某自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非法回收医保药品并进行销售,销售的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万元。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德清县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万元、并处以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15倍的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浙江省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4号)(2022年第63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电动轮椅、小型蒸汽灭菌器、尿酸测定试剂盒等10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发现29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一)电动轮椅10台:天津泰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美利驰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明光市朗威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廊坊泰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神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霸州市民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充电时抑制行驶、最大速度、水平路面制动、最大安全坡度制动、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二)小型蒸汽灭菌器1台:致微(厦门)仪器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平衡时间、维持时间、维持时间的蒸汽温度不符合标准规定。(三)尿酸测定试剂盒1批次:宁波博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准确度不符合标准规定。(四)X射线骨密度仪1台:杭州远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涉及X射线管电压准确性不符合标准规定。(五)牙科种植机1台:Osstem Implant Co.,Ltd.生产,涉及空载转速不符合标准规定。(六)内窥镜用冷光源6台: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南京亚南特种照明电器厂、深圳市依诺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凡星光电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PolyDiagnost GmbH(德国铂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徐州佳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红绿蓝光的辐通量比、红外截止性能、输入功率、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标准规定。(七)藻酸盐敷料2批次:杭州吉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弥散性不符合标准规定。(八)造影剂注射装置1台:深圳市东大精密仪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最大注射压力不符合标准规定。(九)手术衣3批次:标示为新乡市和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3批次:瑞莱思(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CG Bio Co.,Ltd.细基生物株式会社生产,涉及游离透明质酸钠含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二、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2023年1月3日附件: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序号标示产品名称被抽查单位标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抽样单位检验单位不符合标准规定项1电动轮椅车 山西康万家医疗器械连锁有限公司天津泰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DYW-459-46A3 2021/6/11210428216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充电时抑制行驶 2电动轮椅车 大庆市东风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同诚药房天津泰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DYW-459-46A5 2020/1/1720 /190705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充电时抑制行驶 3电动轮椅车 天津泰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泰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DYW-459-46A10 2022/1/5211205001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输入功率;充电时抑制行驶 4电动轮椅车美利驰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美利驰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P1032020年2月23日TNX200200005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5电动轮椅车西藏展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明光市朗威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LW01301A2021年12月6日2021120620211206010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最大速度;水平路面制动;最大安全坡度制动6电动轮椅车廊坊泰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廊坊泰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TW-100W2022年4月22日2022040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最大速度;水平路面制动;最大安全坡度制动7电动轮椅车宁波神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神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W-A8052021.5N0022104N0022104075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最大速度8电动轮椅车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N59092022年3月2日B140203909022100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输入功率9电动轮椅车湖北新特药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N55162021年12月12日20211218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输入功率10电动轮椅车霸州市民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霸州市民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BM-100W2022年4月12日2204012204010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最大速度;水平路面制动;最大安全坡度制动11台式自动压力蒸汽灭菌器 致微(厦门)仪器有限公司致微(厦门)仪器有限公司18L/GT18DP 2017.08.07E416D00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平衡时间;维持时间;维持时间的蒸汽温度 12尿酸测定试剂盒(酶比色法)宁波博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博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试剂1:66ml×6;试剂2:16ml×6;校准物:1ml2021年10月9日2110090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准确度13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杭州远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杭州远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G32022.04.06GMG322032800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X射线管电压准确性14牙科种植机Dental Surgical Devices奥齿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Osstem Implant Co., Ltd.SM52021/12/81005567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空载转速15医用冷光源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YL-Ⅲ2021.10.192110150121016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红绿蓝光的辐通量比16医用冷光源南京亚南特种照明电器厂南京亚南特种照明电器厂XD-302-250W2022年3月31日2203000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红外截止性能17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深圳市依诺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依诺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INP-LUM3002022/4/12INP2022041300102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红绿蓝光的辐通量比18医用内窥镜冷光源北京凡星光电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凡星光电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XD-25020220411X0222020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输入功率19内窥镜用冷光源上海蓝线电子有限公司PolyDiagnost GmbH(德国铂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PD-LS-02202021/3/2964194755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20LED医用内窥镜冷光源徐州佳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佳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L50A2022.32203002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红绿蓝光的辐通量比21藻酸盐敷料杭州吉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吉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cm×10cm20211227CG-001-21120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弥散性22藻酸盐敷料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高凝胶型 10cm×10cm2021/11/2820211128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弥散性23造影剂高压注射器 深圳市东大精密仪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精密仪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DDI-400C 2022/4/15D22C2000190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最大注射压力 24一次性使用手术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新乡市和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0cm×120cm 2021年10月8日2021100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无菌 25一次性使用医用手术衣 固原爱尔眼科医院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大号 2021年11月2日152111006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无菌 26一次性使用医用手术衣 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大号 2021年2月20日3321020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无菌 27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瑞莱思(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瑞莱思(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mL 211119211101D2435-D2449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游离透明质酸钠含量28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上海宏康医院有限公司CG Bio Co.,Ltd.细基生物株式会社型号:DANAE Line Z1 规格:1.0ml/支/盒 2021/4/9C1054J1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游离透明质酸钠含量 29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北京蔚纳斯医疗美容门诊部CG Bio Co., Ltd.细基生物株式会社1.0ml/支/盒 DANAE Line Z1 2021/3/26C1053J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游离透明质酸钠含量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产品 全国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相关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坚持从严从快,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一批涉嫌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为持续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一、北京盛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口罩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现北京盛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次性民用口罩(非医用)过滤效果、防护效果、标识等项目不符合《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 32610-2016)标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调查,该公司购入1000盒上述不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12月21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37.5元,并处罚款2176元的行政处罚。二、天津五毫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2022年12月12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天津五毫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乳胶法)(规格25人份/盒),涉案货值金额3375元,违法所得2025元。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12月22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25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三、辽宁省沈阳市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大东分公司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销售药品案2022年12月12日,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线索对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大东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11月26日购进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20盒,购进价格14.5元/盒,销售价格43.7元/盒,进销差率201%。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构成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12月30日,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86.45元,并处全部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1621.5元。四、黑龙江省鸡西市喜来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2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对喜来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进价为11.5元/盒,在进价未变动的情况下,售价从14.5元/盒涨至35元/盒。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进价为49.5元/盒、售价70元/盒。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28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五、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沪闪便利店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22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张家港市沪闪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7日至19日,该店在某平台上分别以27.8元/支、35.8元/支的价格销售水银体温计,销售价格及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市场同类体温计,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店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六、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嗨品贸易店涉嫌仿冒混淆案2022年12月14日,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秀洲区高照街道嗨品贸易店通过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并发布“【莲花清温茶】后疫情时代必须要拥有它!”“再也不担心中招的问题啦!”“【连花清瘟】清热解毒、中药温补、科学验证确实有效”等宣传信息。据查,涉案“连花清温茶”为普通食品,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无任何关联。该店共进货3000盒,案发时已售1650盒。执法人员对剩余1350盒予以查扣,涉案货值共计22000元。经查明,该店建有9个微信营销群,自12月12日起,在微信群中发布上述宣传信息,并配有涉案产品图片及视频,发布3轮次共计27次,受众2463人次。该店利用大量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其宣传用语引用“连花清瘟”名称及功效,实施了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不能提供其宣传信息的科学结论、权威报告等合法依据。该店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2023年1月3日,秀洲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七、河南省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2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线上药帮忙APP批发平台,向全国医药零售、药房、诊所批发销售布洛芬,其先后两次涨价,批发销售的布洛芬片价格从12月10日的2.33元/瓶-2.43元/瓶,涨至12月17日至24日的19.8元/瓶。因涉案布洛芬数量达30600瓶,直接导致大量终端布洛芬价格大幅上涨,扰乱了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该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2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警告、罚款260万元的行政处罚。八、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苏某某涉嫌广告违法案2022年12月22日,平江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巡查,发现微信视频号“瑚珮老曲酒苏翁”的视频广告中出现“告别全民核酸投入全民饮酒据专家统计常年喝酒的人群。抵抗新冠病毒:比没有喝酒的人高68.3%。有每天喝酒的人,比没有常期喝酒的人达59.7%。”等内容。经查,“瑚珮老曲酒苏翁”视频号为平江县苏某某所有,为营销推广白酒,苏某某于12月16日通过微信视频发布了上述广告内容。苏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平江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23日对其立案调查。九、海南省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28元/盒,搭售12元/盒风油精1盒、28元/盒蒲地蓝消炎片1盒、28元/盒风热感冒灵颗粒1盒。销售复方感冒灵颗粒32元/盒,搭售35元/罐黄芪1罐、28元/罐炒决明子1罐。销售连花清瘟胶囊19.8元/盒,搭售48元/盒布洛芬缓释胶囊(联邦)1盒、16元/盒的西瓜霜润喉片1盒、26元/盒的复方板蓝根颗粒1盒。该公司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1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6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030元。十、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新会药店未明码标价案渭源县会川镇市场监管所接到对会川镇新会药店的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新会药店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时未明码标价。进一步核查发现,2022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就该店不明码标价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已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5日内进行改正。12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店对上述行为逾期未改正。12月21日,渭源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药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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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鸡骨草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1519474618法定代表人葛德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2﹞2-211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鸡骨草(批号20190401)经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合格,报告编号:WZ2021YPC000910,全项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其他-其他处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鸡骨草(20190401)151kg;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贰佰元(1200.00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计壹万肆仟伍佰陆拾元(14560.00元);罚没款共计壹万伍仟柒佰陆拾元(15760.00元)。罚款金额(万元)1.45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12-31处罚有效期2023-12-31公示截止期2025-12-31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状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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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党参片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药处罚〔2022〕7-6号处罚名称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党参片案处罚类别1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党参片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相对人名称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1074230618Q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张青坡处罚结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302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1-3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数据更新时间2023-1-3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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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药控股蒙东(通辽)医药有限公司向无“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企业销售“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案(内药监处罚〔2022〕221号)

    信用主体名称:重药控股蒙东(通辽)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2815910144M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2〕221号处罚名称:重药控股蒙东(通辽)医药有限公司向无“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企业销售“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案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事由:重药控股蒙东(通辽)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向扎鲁特旗济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生产厂家:杭州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0210855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60010)共14盒;于2022年6月10日向扎鲁特旗济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生产厂家:杭州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0211282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60010)共11盒。 扎鲁特旗济众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标示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无“生物制品”经营范围。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处罚生效期:2022/12/29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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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药品(含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第二分局日常监督检查信息

    序号检查时间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企业关键人员检查人员缺陷项目检查结论处理措施备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12022年09月28-29日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异地车间)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银杏路1166号黄磊刘亮白海坤李有军李朋艳一般缺陷:3项符合--22022年10月18日亳州市三友医用氧气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五马开发区胡庆华张桂才蒋斌王志强夏雷刘静文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9项基本符合告诫-32022年11月07日-08日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工业园区药都大道西段166号高腾飞石子慧杨涛夏雷潘家峰一般缺陷:8项符合--42022年10月24日-25日安徽协和成制药有限公司亳州工业园区药都西路李素亮李兴旺周颂东夏雷刘静文一般缺陷:10项符合--52022年10月26日至27日安徽宏方药业有限公司安徽谯城区工业园区2119号王世忠张言朋李振夏雷刘静文潘家峰一般缺陷:8项符合--62022年11月1日至2日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亳州)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经济开发区桐花路1369号李俊伟张荣侠熊凌棋刘静文潘家峰一般缺陷:6项符合--72022年10月13日亳州亳药堂药业有限公司亳州经济开发区银杏路1188号刘桂莲李影张洪伟潘家峰李静--现场检查企业处于未生产状态。-82022年10月24日亳州亚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2.5产业园22层王迎亚郑丽孔德世潘家峰李静--企业无品种通过上市前符合性检查,目前没有产品。-92022年10月14日安徽芬芳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希夷大道2033号马明明倪青松张贤梅潘家峰李静--企业无品种通过上市前符合性检查,目前没有产品。-102022年10月17日安徽沃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亳州市高新区酒城大道288号岳进李成胜安占起潘家峰李静--企业无品种通过上市前符合性检查,目前没有产品。-112022年10月17日亳州高新科创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亳州市经济开发区酒城大道168号范明洋杨佐卿范明洋潘家峰李静--企业无品种通过上市前符合性检查,目前没有产品。-122022年10月20日安徽绿莹制药有限公司亳州经济开发区药王大道998号徐涛王丽华王丽华潘家峰汝燕涛一般缺陷:8项符合--132022年10月17日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105国道与百合路交叉口蒋成民窦昭敏许德魁李有军李朋艳一般缺陷:7项符合--142022年10月18日安徽美誉制药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105国道与百合路交叉口刘会党永花薛刚李有军李朋艳--品种在国家局CDE变更审评中-152022年10月19日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药都大道2117号徐文龙段体斌李伟李有军李朋艳一般缺陷:3项符合--162022年10月21日安徽宏信药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谯城经济开发区张良路与紫苑路交叉口西1281号韩思洋张小赛何敏李有军李朋艳一般缺陷:5项符合--172022年10月27日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105国道与百合路交叉口潘亦斌吴永青王晓彬李有军李朋艳一般缺陷:5项符合--182022年10月28日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经济开发区华佗大道1号、利辛路23号李龙飞宋杏花彭秀中李有军李朋艳一般缺陷:6项符合--1944869安徽百奥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合欢路76号科技孵化楼4楼406室刘延奎林振侠王雪李有军李朋艳--委托生产品种有3个,其中2个尚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一个正在持有人变更审批过程。-202022年11月22日,12月7日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经济开发区百合路以南、漆园路以东孟凡杰赵绍荣孟磊李有军李鹏艳-符合-复查212022年12月19日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利辛路23号李龙飞宋杏花彭秀中王志强夏雷-符合-巡查222022年12月20日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药都大道2117号徐文龙段体斌李伟王志强夏雷-符合-巡查232022年12月21日安徽九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药都大道西路2129号汪吾德孙守国葛丽夏雷潘家峰-符合-巡查242022年12月22日安徽谓博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养生大道1555号王展召郭振龙王君李有军汝燕涛-符合-巡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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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药品流通检查信息通告(2022年10-12月)

    序号监督检查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检查结论检查方式组织单位检查时间备注1安徽仲景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0月12日-2亳州市益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0月13日-3安徽乐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0月13日-4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药品公司药品批发基本符合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0月20日已整改5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中药公司药品批发基本符合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0月27日已整改6安徽御阳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0月27日-7安徽省亳州市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基本符合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1月1日已整改8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医药公司药品批发基本符合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1月2日已整改9华佗国药(安徽)营销有限公司药品批发基本符合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1月3日已整改10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中西药公司药品批发基本符合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1月3日已整改11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新特药公司药品批发基本符合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1月3日已整改12安徽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1月15日-13安徽沪谯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1月29日-14亳州天星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2月28日-15亳州市惠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2月29日-16安徽孟氏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2月29日-17亳州市百草达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2月30日-18亳州市朱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年12月30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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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召回

    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现更名为“广东名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为20220406,经检查发现产品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不足10N,不符合《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产品技术要求,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发起主动召回。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02141311)生产批号为20220406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3年1月3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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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冠桦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医用防护口罩主动召回

    广州冠桦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生产批号为GH2022CCG001,经检查发现产品过滤效率和密合性不符合《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广州冠桦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发起主动召回。广州冠桦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12140987)生产批号为GH2022CCG001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3年1月3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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