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我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标示名称为浩鑫染发霜(灰色)7/1等16批产品不合格(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涉及的11家企业均否认生产过相关产品。其中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已连续2年否认生产过在我省市场监督抽样中发现的14批次不合格染发类产品。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江西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特此通告。
根据云南康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该公司接到关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耳带拉力问题的投诉,需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的产品信息详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1.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亳州林海药业有限公司:经查,2020年10月28日,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单位严重缺陷2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企业备用的7#、8#号楼为非GMP认证车间和仓库,存放有大量药材,过筛机、封口机等生产设备及部分编织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如下产品:1.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煨制、制炭、燀制、水飞),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炒制、水飞)。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亳州林海药业有限公司:经查,2020年10月28日,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单位严重缺陷2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企业备用的7#、8#号楼为非GMP认证车间和仓库,存放有大量药材,过筛机、封口机等生产设备及部分编织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如下产品: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煨制、制炭、燀制、水飞),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炒制、水飞)。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10月份组织对7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对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一、药品批发企业本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7家,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省局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二、药品使用单位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家,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