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10月份组织对7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对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本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7家,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省局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二、药品使用单位
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家,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