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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药监局调研南药传承创新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推动海南沉香等“特色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药品监管工作中来,11月10日,海南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宁带队开展南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参加助企纾困座谈会,并对相关单位宣讲二十大精神。朱宁局长一行走访调研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来到研发中心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及芳香南药园,仔细了解科研平台工作开展和南药产业发展相关情况,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南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宣讲二十大精神,听取南药创新发展的意见建议。药植所海南分所介绍了研究所基本情况、发展规划以及南药开发研究进展。与会人员围绕南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研发创新、流通使用、质量监管以及人才培养等交流发言,研究推进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与会人员对海南南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出规模化种植、养殖是保证中药材质量的关键,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中药人才培养,重视中药材的规范种植,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朱宁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要认清新时代南药发展方向,充分认识我省南药发展的巨大潜力,深挖南药资源和政策优势,加强南药“产-学-研”全产业链建设,着力推动南药守正传承、创新发展,打造海南“特色南药”新名片。朱宁强调,监管部门要强化南药质量安全监管,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要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实施鼓励研发创新、优化许可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一系列强化政企服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全力助企纾困,以科学监管促进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监局黎运达副局长、刘晓刚副局长,药品流通处、药品注册与生产处、综合处以及省药检所、省查验中心、省审评中心、省药物警戒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供稿:药品流通处撰稿:金迪摄影:行政组审改:林一叶、陈维高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海南省
  • 关于贵州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第一批专业人员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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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监头条 贵州省
  • 宁夏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举办药物警戒专项培训班

    11月8日,宁夏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银川市举办药物警戒专项培训班,来自宁夏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及全区药品上市许可人药物警戒负责人、药物警戒专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药物警戒资深专家,对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相关内容开展培训,此外,培训班通报了2022年区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情况,区内两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了药物警戒工作经验分享。培训班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物警戒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管的一项基本制度,全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提高法制意识,加快建立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规范体系文件特别是药物警戒主文件的管理,强化自主检测意识,畅通信息收集渠道,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进一步推动全区药物警戒制度落地实施,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联合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开展医疗美容机构靶向稽查

    为深入推进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产品流通、使用监管,提升医疗美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日,自治区药监局联合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在银川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机构靶向稽查检查。执法人员对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内5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对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肉毒素、玻尿酸、大型医疗器械、进口化妆品等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未经国内监管部门批准上市以及超过有效期等情形开展靶向检查,对检查发现的9条违法线索全部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并由区局进行跟踪督办。通过本次联合靶向稽查,将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同时充分发挥药监部门监管作用,不断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海南临高丨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工作

    为加强对处方药、抗生素销售管理的监督检查以及零售药店驻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行为,防止抗生素等处方药滥用,消除用药隐患。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临高县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安排,组织落实。成立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进监管,管控风险。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明确处方药管理的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意识,组织企业开展自查。二是监督检查阶段,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全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三是总结提高阶段,要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客观评价本辖区药店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总结专项检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经验、制度、机制和办法,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处方药销售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一、检查处方药的规范销售情况:是否分柜陈列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是否违规和超量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等;二、检查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是否配备驻店执业药师,驻店执业药师有无在其他单位兼职行为,驻店执业药师在营业时间内是否在职在岗,是否与许可或登记备案的人员一致,是否佩戴标明其姓名、照片、岗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等;三、健全完善处方药销售的相关制度:是否有驻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是否有处方调配及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等。下一步,临高局将要加强与综合执法局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和交流药品监管情况,切实做好案件通报和配合调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要以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和执业药师在岗监管为突破口,通过严查严管,促使我县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切实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有效。供稿: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海南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增强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要求,结合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定于2022年9月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因故推迟至2022年11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二、活动主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促进公众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三、活动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四、活动内容(一)参观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快检室,观看部分化妆品快检实验过程。(二)观看“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阳光药店模块”视频演示,了解药品智慧监管模式。五、邀请对象(一)网上、电话报名(15人):邀请在银川市生活、工作、学习且关注全区药品监管工作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众代表。(二)单位推荐(共10人):药品生产企业代表2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代表1人,化妆品生产企业代表1人,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代表2人,局机关所在社区推荐社区工作人员2人,有关媒体推荐记者2人。六、活动报名(一)网上报名请登录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在公告通知栏目下载《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XX6042223@163.com),同时可电话报名(电话:0951-6019416)。(二)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2:00。如网上、电话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则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15人。如报名人数不足,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有关企业代表参加。(三)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11月17日17:30前电话(0951-6019416)通知受邀参加活动代表。七、活动须知(一)网上报名和单位推荐人员均需如实填写《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报名表》。(二)受邀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联系。(三)参加活动代表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11月18日下午14:20到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大厅集合。(四)参加活动代表未按时参加当日活动的,视为主动放弃。如无法按期开展活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提前告知,并确定新的活动时间。(五)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活动代表进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需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检测查验正常后方可进入,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7天内无进出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参加活动时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附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报名表 .wps相关链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图解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4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药监局出台《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出台《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试行)》)。这是省药监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坚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举措,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构建高效专业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我省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多元化转型,加快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发展,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药品流通格局,提高药品供应与配送效率。《指导意见(试行)》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设施与设备、信息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专营性药品批发企业要求、附则等内容,共7章26条。一方面通过细化药品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突出药品现代物流标准条件,引导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鼓励企业达到药品现代物流条件。另一方面,针对我省新开办专营中药饮片、生物制品批发企业,制订专营条件要求,允许其逐步配备与药品现代物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符合当前我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和推动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安徽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召开全区地县两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11月11日,全区地县两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出席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君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春海、一级巡视员莫合买提·乌斯曼,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地(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两品一械”监管人员4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区地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情况,哈密市、塔城地区、喀什地区、昌吉州玛纳斯县、伊犁州巩留县和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市场监管局作经验交流发言。据了解,今年9月份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地县两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新疆成为全国首个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意见》的省(区、市)。此次会议总结盘点标准化建设工作阶段性成效,深入开展经验交流,推进全系统加强地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建立有新疆特色的药品监管制度,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会议指出,当前加快推进地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就是要让监管能力跟上药品创新的步伐,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为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就是要推动监管能力与药品产业发展态势相适应、与行业发展规模相匹配,推动药品产业供给侧改革,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动力。会议强调,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地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地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对照目标任务,充分肯定地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成效。《关于推进地县两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自治区药监局细化任务分工,2022年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办案能力显著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智慧监管项目建设快速推进,14个地州市均已出台了相适应的贯彻落实措施,在强基础、补弱项、建机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真抓实干,加快推进地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标准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要亲自抓;标准化建设是战略工程,要深谋划;标准化建设是系统工程,要重统筹;标准化建设是创新工程,要拓思路;标准化建设是长期工程,要有恒心。会议要求,全区各级药监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管战略部署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要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奋发的姿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把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的强大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的新疆篇章。(马少宾)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举办培训提升全区化妆品监管能力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举办化妆品监管实务暨法规培训班。培训以视频方式开展,围绕化妆品法规体系和监管要点、化妆品产业发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及不良反应监测等主题授课,全区地(州、市)及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人员参加培训。据悉,此次培训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帮助全区化妆品监管人员学习并理解化妆品法规制度中的新举措、新要求,解答化妆品监管过程中的疑惑与问题,梳理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化妆品检查执法活动,提升全区地、县两级监管部门的化妆品监管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高质量的化妆品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全区化妆品监管人员要提高站位,增强化妆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化妆品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深入领会新法规的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准确把握新法规的理念和制度创新,学以致用。要准确把握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结合新疆化妆品行业呈现“小生产、大经营”的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措施,用最严格的监管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要勤学善思,坚定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结合各地区化妆品监管实际对照学习、跟进学习,不断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牢守化妆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用妆安全。(殷芝)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监头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扎实推进“阳光药店”工程建设,奋力打造零售药店智慧监管宁夏模式

    “阳光药店”工程建设是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20年启动以来,经过分步推进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区已有3994家零售药店被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评定为“阳光药店”,占零售药店总数的92.1%,提前超额实现了“符合‘阳光药店’标准的零售药店达到80%以上”的全域创建工作目标。监管部门利用“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控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品不按规定条件储存等突出问题;零售药店通过“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在线上传资质人员信息、阴凉区温湿度信息、药品进销存信息及处方等,执业药师人脸识别打卡上班;消费者通过“宁夏阳光药店”APP、微信小程序,可以查询“阳光药店”位置及在售药品信息、药品安全知识,在线与执业药师交流咨询,对“阳光药店”及执业药师进行评价,接受药品零售服务时享有了更多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零售药店的智慧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3年来,自治区药监局把推进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作为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实现社会共治、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抓手。一是开发建设了“阳光药店”信息系统。2020年,经过反复论证,严格按程序招标采购,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基础上,扩充建设了包含公众端、企业端、监管端功能的“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及手机APP,于2020年11月投入试运行,当年即被国家药监局评定为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二是组织开展“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当年,由市县局遴选辖区内人员配备到位、设施设备完善、经营管理规范,在当地诚信度高的504家零售药店参加试点,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首先在这些试点药店推广运行,年底试点结束时,有472家试点药店被市县局确定为“阳光药店”,为全面推进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全面推进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建设。在试点工作基础上,2021年,自治区药监局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统一购置配发温湿度监测终端3600台,推动零售药店计算机系统与“阳光药店”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阳光药店”信息系统,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全面提升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将“阳光药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平安宁夏”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压实基层市县局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工程建设责任。四是建立完善“阳光药店”建设标准。2021年7月,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制定了《“阳光药店”验收细则》,并组织对市县局监管人员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验收细则的培训,要求市、县局严格按照《验收细则》组织验收,确保通过验收的每一家“阳光药店”都能经得起检验,得到公众认可,对于存在店容店貌脏乱差、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广告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药店要坚决予以整顿,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达到“阳光药店”建设标准。五是巩固提升“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质量。2022年4月,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全力保障“阳光药店”信息系统运行,严格执行“阳光药店”建设标准,有效发挥“阳光药店”智慧监管作用,切实做好“阳光药店”公众端宣传推广。将“阳光药店”工程建设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调研、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互观互检活动,按月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各市、县(区)通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运行实时数据,发布“阳光药店”工程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地高质量完成“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任务。完成“阳光药店”标识牌设计制作,专门下发《关于“阳光药店”标识牌发放张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发放标识牌时应当数量服从质量,对相应“阳光药店”是否仍然符合“阳光药店”建设标准逐一进行复核,维护“阳光药店”品牌公信力。截至2022年11月10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注册企业账号 4486 个(含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执业药师人脸库录入数据 5359个,全区4336家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辖区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在线对零售药店资质、人员、阴凉(冷藏)区温湿度、药品流通(已过期药品、近效期药品、处方药销售、含麻药品销售)、公众评价、执业药师打卡、现场监督检查等数据和信息实施在线监控,相关信息已同步到系统公众端,为公众提供药店、药品信息查询服务并接受群众监督。“阳光药店”工程建设工作得到了国家药监局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宁夏新闻网等媒体多次报道了我区“阳光药店”工程建设情况。可以说,“阳光药店”工程正逐步形成零售药店智慧监管宁夏模式,推动我区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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