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整体水平,更好推进2022年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11月17日,省药物警戒中心在海口举办2022年全省药物滥用监测培训班。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刚、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和监所管理总队、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省戒毒管理局所政管理处、省药监局药品注册与生产处和省药物警戒中心相关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海口市、三亚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物滥用监测人员,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院监测人员,全省各强戒所、美沙酮门诊、戒毒康复医院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人员等共7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王刚副局长在开班仪式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对监测工作的重视程度,抓紧时间提高工作进度;二是要加强研究探索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模式,拓宽监测范围;三是切实做好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统计,提高滥用风险的预警能力。此次培训邀请了资深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深入浅出,丰富了学员们的业务知识,对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供稿:省药物警戒中心撰文:孙佳阳摄影:苏小洁、谭小玉审改:林凯、苗会青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11月18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海南省药监局和乐城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开展药品真实世界数据研究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着力建立更为顺畅的药品真实世界研究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博鳌乐城先行区的药品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标志着在海南开展药品真实世界数据研究工作步入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实施办法》明确了三方的职责和分工,确定了申报标准和格式,进一步规范了申报程序、沟通交流程序,指出了6种应退出试点的情形,并采取5条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落细。在国家药监局的悉心指导下,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海南省药监局和乐城先行区相互支持配合,持续高位推进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0个特许进口药品纳入乐城先行区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其中3个通过海南试点通道获批在国内上市。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积极发挥桥梁作用,统筹服务协调,加强组织指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争取更多更大成效。附件:关于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开展药品真实世界研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告供稿:药品注册与生产处撰稿:李伟义审改:李丽静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相对人诚信守法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管热情,努力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品一械”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药品安全,同心同行。二、活动时间1、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网络竞赛时间为2022年11月21—27日;2、“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时间为2022年12月5—11日。三、活动入口“湖北药监”微信公众号。四、参赛对象全省“两品一械”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五、竞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两品一械”科普知识。六、竞赛形式本次竞赛采取线上形式,由省药监局组织编制答题题库,并通过“湖北药监”微信公众号开展竞赛活动。各地市场监管局和省局各分局组织辖区监管人员、“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参加答题,答题者根据得分情况可以参加线上抽奖和实物奖励活动(具体规则见附件1和附件2)。七、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动员和鼓励各级监管人员、“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会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竞赛。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11月21日前报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二)强化活动宣传。各地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强对“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形成各类媒体领域全覆盖宣传格局。要推动竞赛活动重心下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构筑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三)做好通报表扬。活动结束后,省局将分地区、分企业通报参赛人数和参赛成绩,并作为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管的参考因素。八、联系方式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江得志。电 话:027- 87111527。邮 箱:29896226@qq.com。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联系人:魏霭琼。电 话:027-88568480。邮 箱:392542232@qq.com。附件:1、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网络竞赛规则; 2、“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规则。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7日附件1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网络竞赛规则一、活动时间11月21日—27日二、参与方式关注“湖北药监”微信公众号,点击子菜单栏目“安全用药”进入活动页面。三、竞赛规则1.题目数量竞赛试题由5道题目组成,系统每次随机生成一套5题的试卷,每道题为20分,满分为100分。2.题目类型竞赛试题为单选题及多选题。3.个人信息填写进入“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页面,首次登陆须填写详细信息,注册账号后即可进行答题。提示:注册时一定要选择头像、写清楚昵称、手机号码、选择所在区域,便于中奖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到您。4.参与答题注册完成后,进入活动主页,点击“开始答题”进入答题页面。2022年11月21日9:00至27日23:59活动期间,每人每天3次答题机会,每次5题,答对1题积20分,答对3道题及以上即可参与抽奖(实物奖品),由次日“湖北药监”微信公布中奖名单,每日抽奖奖品在活动结束后一同邮寄发出。另: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安全用药”关键字,扫描识别指定二维码可获得再次答题抽奖机会。四、竞赛排名排名按照参与答题的总次数、分数、用时进行排名,分个人排名和地区排名。个人排名:显示答题总分前50名。地区排名:按照湖北17个地市州、直管市所得总分数进行排名。五、奖励办法为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本次活动对答题期间积极参与的个人和竞赛结束后排名前十的参与者分别给予奖励。答题期间的抽奖采用第三方抽奖平台随机抽取,抽奖结果于次日在“湖北药监”微信公众号公布。1、答题期奖励奖励规则:每天从答题参与个人中,抽取10名答题人为当天的中奖人。奖品:幸运礼一份。2、最终排名奖励竞赛结束后,根据答题人的总积分(积分相同者,按答题累计所用总时长进行排名,用时越短排名越靠前),对个人排名前十的网友进行奖励:一等奖1名(个人排名第一名):价值2000元的奖品。二等奖3名(个人排名第二、第三、第四名):价值1000元的奖品。三等奖6名(个人排名第五至第十名):价值500元的奖品。附件2“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规则一、活动时间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二、参与方式关注“湖北药监”微信公众号,点击子菜单栏目“两品一械”进入活动页面。三、竞赛规则1.题目数量竞赛试题由5道题目组成,系统每次随机生成一套5题的试卷,每道题为20分,满分为100分。2.题目类型竞赛试题为单选题及多选题。3.个人信息填写进入“‘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页面,首次登陆须填写详细信息,注册账号后即可进行答题。提示:注册时一定要选择头像、写清楚昵称、手机号码、选择所在区域,便于中奖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到您。4.参与答题注册完成后,进入活动主页,点击“开始答题”进入答题页面。2022年12月5日9:00至11日23:59活动期间,每人每天3次答题机会,每次5题,答对1题积20分,答对3道题及以上即可参与抽奖(实物奖品),由次日“湖北药监”微信公布中奖名单,每日抽奖奖品在活动结束后一同邮寄发出。另: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两品一械”关键字,扫描识别指定二维码可获得再次答题抽奖机会。四、竞赛排名排名按照参与答题的总次数、分数、用时进行排名,分个人排名和地区排名。个人排名:显示答题总分前50名。地区排名:按照湖北17个地市州、直管市所得总分数进行排名。五、奖励办法为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本次活动对答题期间积极参与的个人和竞赛结束后排名前十的参与者分别给予奖励。答题期间的抽奖采用第三方抽奖平台随机抽取,抽奖结果于次日在“湖北药监”微信公众号公布。1、答题期奖励奖励规则:每天从答题参与个人中,抽取10名答题人为当天的中奖人。奖品:幸运礼一份。2、最终排名奖励竞赛结束后,根据答题人的总积分(积分相同者,按答题累计所用总时长进行排名,用时越短排名越靠前),对个人排名前十的网友进行奖励:一等奖1名(个人排名第一名):价值3000元左右的奖品。二等奖3名(个人排名第二、第三、第四名):价值700元左右的奖品。三等奖6名(个人排名第五至第十名):价值400元左右的奖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疫情在前,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障防疫用物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器检院”)充分发挥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用医疗器械物资应急检验工作,切实保障一线人员的用械安全。一是周密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不缺位。自10月31日接收第一批检品以来,应急检验先锋队员即刻返岗,7×24小时待命,按照“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忙而不乱、科学准确”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检验预案,克服新检验项目需要向不同的企业分别索取技术要求等困难,一方面迅速对外联络加强技术互动,一方面派出质量监督组对检验流程全程跟踪督导。截至目前,自治区器检院已接检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抽取的涉及13个使用单位、8个省份、17家生产企业的23批次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应急检验任务,累计检验项目138项,检验结果均合格。后续安排的抽样检验工作仍在进行中。二是争分夺秒,严把用械安全检验关。应急检验先锋队12人吃住在办公室,加班加点、日夜奋战,对疫情防控用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口罩、防护服、手术衣等关键物资开展应急检验工作,做到当日接检、当日完成检验并上报数据。11月14日晚,在检验工作最吃劲的阶段,恒温恒湿实验室突发故障导致部分检验项目不能正常开展,自治区器检院领导带领应急检验队员迅速反应,第一时间调取设备结构图并现场逐项分析查找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采取专家线上视频指导、线下技术人员拆卸调试的方式,同时积极联系兄弟单位调用机组核心配件,想方设法克服疫情不利因素影响,只用7个小时就完成了恒温恒湿实验室的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确保当日能够完成应急检验任务,及时向自治区药监检查组反馈质量信息,便于科学精准地对疫情风险做出研判。三是助企纾困,前移检验关口。在做好应急检验工作的同时,继续将“七免一支持”惠企便企服务举措走深走实,一边为企业免费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注册检验,一边安排包联人员开通远程线上技术服务,通过电话、视频等形式对企业在生产研发中遇到的技术瓶颈进行分析研究,帮助企业在材料选取、产品结构、质量体系、工艺改造等方面不断优化,确保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不利影响,尤其对新落户我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复产扩产提供有效的支撑。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就是命令,下一步,自治区器检院将持续发扬“科学 公正 高效 优质”的优良作风,全面发挥专业机构作用,不断强化应急检验效能,用最严谨的标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守住用械安全检验关,为做好疫情防控争分夺秒,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药监力量。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和省食药安办《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11月17日上午,省药监局召开全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视频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锋对近期全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部分市、县(区)市场监管局(药监分局)做交流发言。会议由省局二级巡视员王志宏主持。会议指出自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包联县区,各部门协同配合,分工明确,措施得力,能够按照年初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上部署要求,着力强基础、补弱项、破瓶颈、促提升,建强“四支队伍”,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提升药品监管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推动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现实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保障人民健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等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论述和重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新时期药品监管方略,指明了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方向。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是提升药品监管整体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破解基层监管难题的现实路径。抓好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既是落实中省有关要求,也是有效应对机构改革后市县药品监管面临现实问题的必要举措。要以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会为契机,加强各级监管力量相互联动,协同配合,通过推进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所的基础建设工作,提高药品监管专业化水平。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党政同责是关键,队伍建设是重点,信息化是基础,运行机制是保障。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落地见效。一是“一把手”要亲自抓,针对当前药品监管能力存在不足,要使全力,出重手,扎实开展,有序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面争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支持,在项目、资金、队伍等政策上取得突破。二是统筹协调要有抓手,充分发挥各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工作会商、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等衔接机制,确保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在制度建设、事权划分、基础保障、队伍建设、督查指导、考核评估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市县落实药品审批、检查、稽查、抽检、监测等工作职责。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重点突破,破解发展“瓶颈”,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积极探索风险治理、责任治理、智慧治理新方法新途径,切实筑牢药品安全根基和防线,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智慧化水平。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要毫不放松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坚决杜绝廉政问题发生,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奋发的姿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不懈奋斗。省局领导班子成员,药品安全总监、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全体人员,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各分中心主任、科室负责人,示范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施行。《规定》印发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全面宣贯,及早部署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工作。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动下,河北省全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4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53名食品安全总监已全部到岗履职,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总监的培训考核,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特殊食品安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11月16日,省药监局组织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线上宣贯会。海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刚以线上方式出席会议,药品流通处、稽查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的主题为“监管筑网 药护健康”。会上,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深入解读了《办法》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和监管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主要负责人围绕形成全国统一大监管背景下的网络售药格局阐述了主要做法;国家药监局南方所、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人民日报、北京市药监局、浙江省药监局代表围绕药品网售新业态发展趋势、群众网络购药需求和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经验做法等方面进行主题发言等。会议指出,《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活动。《办法》针对网络销售的特点,压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的主题责任,强化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以系统治理的思路推动药品网售行业高质量发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以患者为中心,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药品网络销售生态环境;坚持严责任落实,以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严查质量安全风险、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新技术赋能,“以网管网”实现智慧监管。坚持大共治格局,以合作共担实现合作共赢。药监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行业协会、媒体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推进社会共治。会后,省药监局要求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各监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严格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政策,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守护好群众用药安全。供稿:药品流通处撰文:殷晓静摄影:殷晓静、吴琼审改:林一叶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通过开展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对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再评价,挖掘、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为临床用药提供科学指导。铜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秉持“深化责任落实、科学审核评价、防范化解风险”初心,推动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开展,致力于保障全市人民合理安全用药。截至2022年11月14日,全市监测单位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743份,2021年同期报告数5072份,报告数同比增长13.23%。5743份报告包含严重报告582份,严重报告比例为10.13%(全国平均比例10%),包含新的一般和严重报告1850份,新严报告比例为32.21%(全国平均比例30%),报告审核评价率达100%,药品新的、严重报告核实达率100%。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为保障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健全监测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铜仁市监测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铜仁市药械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制度》等8个工作制度和《铜仁市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程序》等18个工作程序,推动我市“两品一械”监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监测能力。结合监测工作开展情况,4月14至15日,在我市开展一期“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业务培训,结合实际病例,紧紧围绕《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释义,安全性监测业务知识和监测系统操作授课,现场发放《贵州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手册》,医疗机构监测人员100余人参训。培训以详实的内容、多样的形式、良好的效果,提升了医疗机构监测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药品安全性监测开展。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一是为进一步深化与卫生健康部门协作,加强疫苗上市后安全性监测,6月9日,主动到市疾控中心对接AEFI监测相关事宜,召开全市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协调会。通过调整充实专家库、开展业务培训、开通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账号、加强数据分析共享等方式,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会商机制。二是9月6日,组织召开铜仁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联席会议,市市场监管、公安、司法、卫健部门及市禁毒办监测工作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通过成立铜仁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铜仁市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制度》和《铜仁市药物滥用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药物滥用监测联合协作机制。强化沟通协作,提升监测效能。4月25日,组织召开全市三级医疗机构监测工作座谈会,会上通报了三级医疗机构“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情况,围绕监测工作开展模式、当前存在困难、下步工作计划交流发言,就如何做好监测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通过座谈交流与日常沟通指导,三级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性监测水平显著提升,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30份,占全市报告总数的44.81%,与去年同期报告1911份相比增加16.69%,其中严重报告比例13.00%,新严报告比例34.26%。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监测责任。根据《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药械安全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和《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铜仁市“两品一械”上半年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监测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品一械”监管、监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专项检查等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疾控中心14家次、医疗机构64家次、药品生产企业6家次、批发及零售连锁公司20家次、零售药店55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化妆品备案企业1家次及经营企业20家次。强化数据利用,挖掘防范风险。通过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设置信号预警规则,及时核查处置药品预警信号232条。每季度导出、规整和分析监测数据,查找监测短板,挖掘可疑风险信号,目前完成前三季度数据分析工作并报告上级监测机构,形成季度分析报告3份、季度查重报告3份、各区县及三级医疗机构通报6份、上半年质量评估报告1份。2021年第四季度重点关注某品种导致肝功能损害的2例新的严重不良反应病例,结合监测数据和国内外文献分析,提出某品种肝损伤可疑风险信号,经省药品评价中心上报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经2022年全国第一季度药品风险信号专题讨论会研讨,重点关注该风险信号,并委托开展安全性评价专题研究。目前课题已完成监测数据、国内外文献分析等内容,形成项目报告初稿,正处于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阶段。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不影响申报人正常申报,经研究,决定将卫生技术药学(生产、流通领域)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工程技术药品和医疗器械专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的申报受理和缴费截止时间做如下调整:一、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调整延长至11月30日。二、申报人缴费时间调整为12月1日—12月6日。请随时关注重庆市药监局官网的相关信息。联系电话:6035367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2022版)》)。《细则(2022版)》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行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技术文件。细则修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和生产许可审查实践,进一步严格生产许可条件,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细则(2022版)》共7章43条,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细化原料管控、生产加工风险防控、追溯管理,增加对生乳的奶源基地、基粉使用、工艺及清洁验证、复产前全面自查等要求。《细则(2022版)》还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职责责任,突出产品出厂放行责任落实;同时,要求完善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动态管理机制,要求企业主动收集涉及原辅料、生产过程和成品的各类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充分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防控风险。《细则(2022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12月16日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同时废止。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