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现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2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根据《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规定》,为切实规范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省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一、药品生产环节检查计划(一)检查对象、类别及数量对辖区内中药、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持有人、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疫苗和血液制品在产品种、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在产的无菌药品持有人、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对化学药品持有人、生产企业按照50%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检查,每两年实现全覆盖检查;对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按照20%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检查,每五年实现全覆盖检查。对于按照比例开展监督检查的,按照《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生产)(试行)》第七条要求,基于风险评估确定检查企业。药品生产监管处负责对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11家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指定省审评查验中心对在产的无菌药品持有人、生产企业及申请符合性检查企业开展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各稽查处负责对驻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用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组织过程中,药品生产监管处、各稽查处、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应采取联合检查、合并检查等方式减少对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二)检查时间安排及内容11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参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生产)(试行)》第二十六条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涉及合并实施专项检查的,以专项检查内容为重点实施监督检查。(三)检查依据及实施方式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相关规范性文件,国家药监局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实施检查。检查方式以飞行检查为主。二、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计划(一)检查对象、类别及数量对经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企业、疫苗配送企业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国家集中采购中选配送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其他企业按照50%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检查,每两年实现全覆盖检查。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等20家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70家;各稽查处负责对其他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检查时间安排及内容:11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特殊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中药饮片、高值医保药品等品种,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购销渠道、冷链药品储运等环节,对跨市设置门店或门店数量较少的连锁企业总部、从事委托储存配送、药品网络销售等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三)检查依据及实施方式: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检查方式以飞行检查为主。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检查计划(一)检查对象、类别及数量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实施四级监管的企业,每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三级监管的,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其中每两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二级监管的,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一级监管的,每年随机抽取本行政区域25%以上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医疗器械监管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抽取34家重点企业,自行组织实施飞行检查14家,指定药品审评查验中心飞行检查20家,各稽查处负责对驻地其他企业进行检查。对于按照比例抽查的,优先选取疫情防控类产品、上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和受过行政处罚、未实施全项目检查的生产企业,以及无菌植入等专项整治涉及的生产企业。2.医疗器械进口代理人:稽查处负责对驻地医疗器械进口代理人进行检查,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3.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医疗器械监管处联合驻地稽查处对已备案的3家平台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检查时间安排及内容11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落实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从事交易服务情况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三)检查依据及实施方式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检查。检查方式以飞行检查为主。四、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检查计划(一)检查对象、类别及数量1.化妆品生产企业: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2.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特殊化妆品、眼部用护肤类、儿童类化妆品为重点,结合产品备案后检查,对有备案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注册人备案人按照40%比例开展检查,与上年度合并实现全覆盖。3.进口化妆品境内责任人:以新增境内责任人为重点,结合产品备案后检查,与上年度合并实现全覆盖检查。4.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已核实的开展化妆品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全覆盖检查。5.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对5家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化妆品监管处负责对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联合稽查处对1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针对性检查,稽查处负责对驻地其它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沈阳、大连地区20家委托生产的注册人备案人,可由稽查一处、稽查二处联合省级检查员开展检查。(二)检查时间安排及内容11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情况,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注册备案检验规范情况,以及化妆品境内责任人依法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情况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三)检查依据及实施方式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检查。检查方式以飞行检查为主。五、检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处室要认真执行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上级要求部署、投诉举报信息以及其他履行职责的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一)检查职责各处室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业务处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调度、考核,并承担相应检查任务;稽查处、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按照分工落实检查任务。实施检查的处室负责组织检查人员,强化对检查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保障执法资格和检查水平。要将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许可检查、问题核查等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检查。(二)程序履行各处室检查前要按照《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审批程序,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及内部管理程序开展检查。检查文书要详实记录检查过程,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整改到位,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立案查处。突出风险防控,严格风险闭环管理,及时有效消除风险。(三)结果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应依法及时公开,包括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及整改情况等内容。各处室要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按时限要求在省局网站及“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开。指定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开展的监督检查,由相关业务处室公开检查结果。(四)总结报送2023年12月10日前,各稽查处将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报牵头业务处室,牵头业务处室于12月15日前整理汇总后报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于12月20日前将全局实施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司法厅备案。根据上级部署临时安排的专项执法检查,由牵头业务处室在检查结束后20日内将检查实施情况报局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在规定时限内报省司法厅备案。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春节临近,为引导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忻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节前化妆品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保障群众节日期间用妆安全。一是聚焦产品质量,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对大中型商超、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排查化妆品来源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真实完整、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产品包装是否规范等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产品、过期产品和违法宣传化妆品等行为零容忍。二是关注广告用语,全面打击虚假广告。结合化妆品消费热点,对经营单位店内宣传海报、电子屏宣传内容等进行检查,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提价再打折、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绝对化用语等广告内容,是否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广告用语等,告诫商家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夸大、虚假宣传化妆品功效。三是加强宣传科普,营造安全用妆氛围。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加强行业自律,同时,推广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开展自主查询,切实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粤市监规字〔2019〕4号)规定,经研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第三届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的编号为GD/TC53,秘书处承担单位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技术委员会由31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纪红兵任主任委员,潘云飞、黄泽波任副主任委员,席绍峰任秘书长。二、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三、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全省化妆品标准化相关技术工作。技术委员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切实发挥好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2日(联系人:叶秋仪,联系电话:020-38835918)附件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53)(第三届)委员名单序号本会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1主任委员纪红兵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教授2副主任委员潘云飞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副院长/教授级高工3副主任委员黄泽波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4秘书长席绍峰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部长/教授级高工5委员余雪玲广东省日化商会执行会长/一级人力资源师6委员严小红广州市药品检验所主任/主任药师7委员鹿桂乾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8委员陈敏珊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教授级高工9委员程建华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主任/教授级高工10委员候爱霞广州白云美湾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11委员李适炜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12委员孔令超广州锦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13委员林如斌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工程师14委员李晓敏完美(中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高级工程师15委员闫峻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高级经理16委员王秀莲佛山市梦莎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7委员郭清泉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副教授18委员汪毅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副部长/高级工程师19委员黄红斌广州卡迪莲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工程师20委员陈海佳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研究员21委员章耀平广东欧亚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工22委员谢小保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主任/研究员23委员陆智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质量经理/高级工程师24委员杨建英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25委员杨祥良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院长、主任/教授26委员陈权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27委员李传茂广东丹姿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8委员李子丹广州稀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9委员曾引娣广州雅纯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经理30委员张志全广州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师31委员严二平广东袋鼠妈妈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称“国家局器审中心”)的审评重心前置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精准服务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加强与医疗器械研制机构、企业的沟通交流,1月13日,针对我省首批纳入技术审评前置重点支持的产品,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沟通交流会,省药监局器械处及2家重点支持产品的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企业代表分别就产品的研发进展、注册工作准备情况以及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了重点介绍。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逐一对产品研究过程的关注点及企业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指导和答复,针对产品临床试验设计类型、主要评价指标、受试者人数、随访时间等影响产品研究进度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督促企业积极推动、高度重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产品研发过程遇到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产品的研究和注册工作。下一步,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将根据重点支持产品情况,安排专人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指导,并充分利用国家局器审中心给予的技术支持资源,进一步提高重点支持产品技术咨询的质量和效率,帮助企业加快推进产品上市进度,切实推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供稿: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撰文:蔡立宪审改:谷晓芳、黄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经2022年度海南省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通过,李发洁等28人具备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8日,公示举报电话:66832676、66832670。附件:2022年度海南省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人员名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6日附件:2022年度海南省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单位专业技术资格1李发洁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邹银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3黄国雁乐信乐美(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4符士椿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5文随方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6张洁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7陈海刚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8刘超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9陈兴禹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0蔡亲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1翁贤坤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2刘莉莉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3史江永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4马和东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5杨丹丹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6李永纲海南建邦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7翁为华励诺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8温平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9王进宇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0周健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1吴海锋海南久常制药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2梁焕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3邢征宇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4刘斌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5陈彩霞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6符天晓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7王芬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28张蕾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严防严控风险隐患,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远程检查领域大胆探索,1月4日-1月13日,联合延安分中心首次启动远程检查模式对2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启动前,省检查中心、延安分中心检查员组成的远程检查小组召开“碰头会”,明确工作方案和具体分工。飞行检查当天,延安分中心驻地检查员以不预先告知的形式到达企业。期间,检查组结合 《药品生产远程检查程序(试行)》相关要求,延安分中心驻地检查员从原辅料购用、质量标准、成品生产、产品放行等方面开展链条式检查,省检查中心资深检查组长通过“腾讯会议室”,线上查阅企业生产及质量管理关键文件,通过直播镜头查看数据可靠性追溯、原辅料的质量把控等关键资料,联系相关部门对质量存疑药材进行抽样。开展飞行检查,既是对年轻检查员的一次实战培训,也帮助基层执法人员更加全面、系统地开展检查工作,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同时也能切实发现企业存在的真实问题,省检查中心要求企业要夯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原辅料采购、生产操作、产品检验及数据完整性等重要环节的培训,积极开展自检自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通知》指出,开展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应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综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购药价格有保障、人民群众用药质量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保障,全力打赢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通知》明确,专项行动聚焦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全面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在广告中宣称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紧缺,制造焦虑,引发社会恐慌,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全面加大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线上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借疫情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全面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快查快办、严惩重处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全面强化药械生产流通监管,加大药械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力度,持续净化药械网络经营环境,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严查药械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通知》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排查违法线索,敢于执法亮剑,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注重监测预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以案释法、亮明红线,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巩固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治理成果。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加强国家药监局麻精药品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推动重点实验室项目合作和成果运用,1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市药监局召开重点实验室交流合作座谈会。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晓庄,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禁毒总队总队长闫宏伟,禁毒总队办公室、四支队和毒检室负责人专程到市药监局参加会议。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于,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小平,办公室、科标处、市食药检院主要负责人,重点实验室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上,李小平副局长介绍了重点实验室申报的背景和研究的方向,承建单位市食药检院熊有明院长汇报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与市公安局的合作建议,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曾令高做了补充发言。市公安局赵晓庄副局长表示,我们共同担负着保卫人民用药健康的职责,共同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落实在重庆大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重点实验室也是重庆做好禁毒治理源头的重要抓手,市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在麻精药品监管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对于药品打假和禁毒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搭建沟通协作的桥梁,有利于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更有利于推动禁毒工作纵深推进。接下来,我们要真正“捧”着事情一起做,尽快建立协作机制,长远谋划合作内容,科学细化合作清单,有效推动项目落地,为药监和公安的监管打击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助力。市药监局陈忠于局长表示,这次双方的合作不仅是公安和药监的合作,还需争取地方高校的支持,需要积极整合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麻精药品领域的科研人才和工作资源,共同建设好重点实验室,以“一域”服务“全局”。一是部门要合力,通过交流座谈,达成合作意向,及时建立工作机制;二是科技要赋力,通过解放思想,细化合作举措,把标准方法建立起来,支撑能力提升上去;三是工作要努力,重点实验室团队的同志们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能动性,力促项目落地,强化核心团队,培养领军人才;四是保障要给力,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高层次人才引进、更新必要设备,从而确保重点实验室建设稳步推进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保障人民健康、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区医疗器械产业多元化,确保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安全可及,1月13日,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召开了甘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医用防护口罩应急审批程序启动专题会议。区药监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甘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共1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介绍了自治区药监局助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鼓励措施,并结合产品的特殊性制定了医用防护口罩技术审查和质量体系考核附条件申报材料清单,讨论形成了企业在产品注册审批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具体帮扶措施,并安排专人对接,及时指导,为企业更好更快、合法合规的完成项目审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药监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着眼于推动我区防疫医疗器械产品多元化,切实履行好各方责任,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注册上市销售,确保在疫情防控新阶段我区公众用械安全、有效、可及。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1月13日,由自治区药监局主办、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自治区执业药师协会承办的自治区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决赛在乌鲁木齐举行,8支代表队参加决赛。一级巡视员莫合买提·乌斯曼为获奖选手颁奖并讲话。举办药品安全知识竞赛,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树立规范经营的企业形象,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药品监管的热情,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治区药品安全知识竞赛于2022年7月启动,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参赛选手主要有全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单体药店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执业药师等。初赛阶段比赛采用网上学习和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选拔4名成绩优异的选手组队代表所在地(州、市)参加全区复赛,复赛成绩最好的8支队伍进入决赛。当天的决赛经过必答、抢答、风险题三轮激烈的角逐,最终伊犁州代表队成功夺冠,克拉玛依市代表队和塔城地区代表队获二等奖,乌鲁木齐市代表队、哈密市代表队和克州代表队获三等奖。此外,还评选出优秀组织奖。2022年,自治区药监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两个统筹”,一手抓监管保安全,一手抓服务促发展,以高质量监管促进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全区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及部分企业代表到场观摩赛事。(马少宾)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