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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使用咖啡因除外)备案申请指南、流程

2022年 浙江省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3、办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4、咨询电话: 0571-8890324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具有生产含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产品的资质的非药品生产企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

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现场检查/审查/核准和决定 (每年11月底前上报下年度需用计划,次年1月20日前签署备案意见;每年5月底前申报年度补充计划,7月20日前签署备案意见。)

办理结果: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结果文书。

申请材料

1、《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表》(包含委托他人代办的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日期);>>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表

2、《营业执照》;

3、所生产产品批准文件;

4、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5、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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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使用咖啡因除外)备案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具有生产含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产品的资质的非药品生产企业。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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