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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吉林省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1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申请核发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应当具备《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的附件关于《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许可条件对照表中规定的使用类别、人员、仪器与设备、房屋设施等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药品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2021年全国版))。 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填写《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提供申请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查决定(时限:25个工作日)

吉林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申请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一、二类)核发:

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3、诊、治项目及使用放射性药品品种;

4、医疗机构涉及放射性药品使用人员名单;

5、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情况;

6、放射性药品使用的管理制度;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8、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9、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组织机构图;

10、医疗机构整体布局图(标明放射性药品使用场所及专用病房);

11、放射性药品使用科室仪器设备布局图(标明验收标准所需设备仪器);

12、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3、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审批告知承诺书。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三、四类)核发:

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3、诊、治项目及使用放射性药品品种;

4、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情况;

5、放射性药品使用的管理制度;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7、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8、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组织机构图;

9、医疗机构整体布局图(标明放射性药品使用场所及专用病房);

10、放射性药品使用科室仪器设备布局图(标明验收标准所需设备仪器);

1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jpg

常见问题

问题1:使用放射性药品品种?

答:放射性药品的具体名称。


问题2:《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类别

答:《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按照使用范围分为四类。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一类)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二类)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三类)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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