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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非药品生产用咖啡因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天津市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窗口/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0、31窗口(滨海新区企业)

4、咨询电话:022-24538580/022-6689795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  非药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

b)  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法企业及局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证明文件;

c)  有符合规定的仓储设施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

d)  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信息的能力;

e) 有保证咖啡因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f) 有关人员应当熟悉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g) 没有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5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5个工作日)

3、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5、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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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天津市非药品生产用咖啡因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申请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1、咖啡因购用审批表;

2、产品证明文件;

3、企业咖啡因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4、咖啡因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5、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

6、企业提供定期报送咖啡因进货、销售、库存情况的方式。

结果样本

咖啡因购用审批表.png

常见问题

问题1:如何撤销办理?

答: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下行为列实施撤销行政许可,告知行政相对人并签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a)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c)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d)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e) 对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照处罚等情形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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