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79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环境。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按照经核准的工艺进行,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应当符合药用要求。
1、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其配制制剂相适应的房屋、设施。
3、具有符合制剂配制的室内外卫生环境。
4、具有能对所配制制剂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5、具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规章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自查报告;
4、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5、拟办制剂室的基本情况;
6、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
7、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
8、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
9、配制剂型的质量标准或草案;
10、主要设备仪器目录;
11、管理文件目录。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网上申请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需上传办事指南上要求的所有文件,其中可以通过共享查询的可无需提供。
问题2:申请是否有模版?
答:有,请在省局网站办事指南中或在总局网站下载。
问题3:有效期是多少?
答:5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